我市2004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近日,省委、省政府通报了全省17个市2004年度的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情况,并对综合考评前六名的市进行了通报表彰,我市位列第三名。
2004年,我市的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不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农村“三乱”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减负长效机制,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一是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落实工作富有成效,并将减轻农民负担和税费改革工作纳入全市重点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使减负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得到落实。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全市实行“两田制”的村庄,绝大多数都得到了纠正。
三是减免农业税力度进一步加大。2004年,全市农民减轻负担2.3亿元,比2003年人均减负44元,崂山、黄岛、城阳三区和胶州市的5个镇(街道办事处)免征农业税,郊区五市降低税率3个百分点。
四是种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增收步伐加快。2004年,全市共发放种粮直补资金4412万元,每亩小麦14元;农民人均收入5080元,增长12.1%,增幅首次超过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