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分局配合法院对6家环保违法单位强制执行
日前,市南分局配合市南区人民法院,对6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履行强制执行。这些单位中有的是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无任何油烟净化设施,擅自进行食物烹饪加工,油烟废气使用直排扇直接外排散溢,致使油烟废气无组织排放,给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有的是虽然建设项目经过环保部门批准,但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便投入使用,造成环境噪声超标,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仍在继续使用,多次引起群众投诉;还有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未到环保部门重新报批,擅自增加设施并投入使用,造成污染扰民的等;市南分局根据违法事实和违法情节对其下达《处罚决定书》并处以罚款,在法定期限内,这些违法单位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市南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市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周庭长详细了解各违法单位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事实,当场下达《行政裁定书》送达传票使违法单位受到震慑,有利地支持了市南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