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青岛保障性住房成果斐然
青岛日报讯 “十二五”期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政策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保障数量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五年来,全市累计开工建筹保障性住房9.6万套,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5.3万套。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加快推进,我市累计解决了5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面已超过20%。
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其间,我市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逐步建立起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保障门槛连续降低。为使住房保障惠及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五年来,我市不断降低低收入家庭申请准入门槛,将市区申请住房保障的户籍家庭收入线标准由人均月收入1916元提至2936元,通过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了约4.9万户中低收入户籍家庭的住房难题。
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在着力解决低收入户籍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将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部分人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被保障群体的住房难题。
建筹机制得以创新。坚持集中建设和配建相结合,不断完善配建制度,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配建制度的实施优化了住房区位布局,满足了居民就近居住、工作、上学、就医等基本需求。投融资渠道上,确保财政资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稳定投入。五年来,直接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财政性资金约48.9亿元。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建设用地均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确保建设用地应保尽保、及时供应。
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逐步建立健全“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和“六部门联审”机制,强化保障资格审核力度,实行轮候排序和综合计分的分配方式,完善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切实让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