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活动中全面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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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青岛日报讯 5月31日是第27个世界无烟日。昨日,市爱卫办、市精神文明办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联合发出《关于党政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
《通知》要求,各党政群机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在控烟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积极创建无烟机关;不得在机关内销售和提供烟草制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按规定张贴禁烟标识;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参加人员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外场所吸烟,并有义务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吸烟行为。
昨日,市爱卫会、市卫计委、市疾控中心、青岛市卫生学校和上海新东基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了大型控烟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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