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启动经济园区外资审批改革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由我市多部门联合研究制定的《经济园区实施外资准入行政许可便利化改革试行意见》日前正式出台。此举将深化我市经济园区外商投资审批改革,加快推进经济园区外商投资便利化步伐,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力。
根据意见,改革将在我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经济园区实施,将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合同章程审批、工商登记注册由目前的串联递进改为并联推进模式,由经济园区管委统一设立外商投资审批登记综合服务窗口负责前台受理,不再按部门分头受理相关文件。对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合同章程审批、工商登记注册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联合办公会审制度,限时办结,由以往的“三进三出”,即分别到三个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分头批文发证,改为“一进一出”,即一次只到综合服务窗口申办审批手续,同步颁发三个证照文件,提高审批效率。
建立“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对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地方限额内鼓励类和允许类且不需要综合平衡建设条件的外资项目,进入绿色通道审批程序,实施审批要件表格化受理。审批部门在受理材料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审批颁发相关批文(证),工商部门同步凭相关批准文件办理营业执照。对经营范围涉及需经前置审批的,在未办理前置许可审批前,可由投资者申请,工商部门颁发筹建期营业执照。
意见实施后,将在经济园区实现外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审批、营业执照“三证联办”,通过“三证联办”将审批提速80%。外商投资准入由“事前审批”管理为主逐步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在简化外资企业市场准入的同时,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后续监管。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为外资企业生产生活提供全程精细服务,打造优良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