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项评比表彰被取消我市建机制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青岛日报讯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加大力度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设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机制,取消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822项。
针对部分单位把动辄搞表彰作为开展工作的抓手,为基层工作增添负担的问题,我市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列入了“六整治四清理”行动和29项“四风”突出问题重点专项整治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整治任务部署后,市纪委(监察局)、市人社局立即组织各区市、市直各单位开展了自查清理工作, 并对上报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共取消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822项,除省允许实施的表彰项目外,对其他确实需要实施表彰的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报批。
在做好清理工作的同时,我市进一步加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长效机制建设,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程序予以规范,对项目申请受理、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等进行了明确。
根据这个《通知》的要求,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报批;国家和省未要求各市地配套开展的,不搞层层评比达标表彰;合理确定表彰规格范围,严控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严格控制记功奖励,除因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承担重大专项工作任务而实施的奖励表彰外,原则上不予记功奖励;一般不以文件形式设定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对违反规定擅自举办或不按批准项目内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责令其撤销表彰或奖励,并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以开展活动为由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摊派、拉赞助,以及挥霍浪费、滥发钱物、组织公款旅游的,限期全额退还,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