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市发放公积金贷款超百亿
青岛日报讯 刚刚过去的2013年,岛城又有近三万个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实现“购房梦”。来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市共向29586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00.5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60%,累计向 21.58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451.53亿元,实现贷款余额298.06亿元,有效提高了职工购房支付能力。
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转账支付购房首付款,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推出的惠民新政之一。“因为多年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有收入,虽然购买的是经适房,首付款需要几万元,是一笔不小数目,我工作将近二十年,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支付首付款基本能够,以前需要先凑钱把首付款交上,才能再把公积金取出来,新政策可以直接把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作为首付款,大大减轻了压力。”通过公积金贷款实现“购房梦”的市民张先生说。
2013年,惠民成为我市公积金政策的最大亮点。2月1日起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自政策发布以来已有13056名职工享受到贷款新政优惠。此外,我市还在2013年实施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为20%,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职工提取公积金转账支付购房首付款,目前有77户购买经济适用房职工家庭按低于30%首付款申请公积金贷款1440余万元,共为123名职工转账支取公积金527万元,用于支付经适房购房首付款,有效减轻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压力。
2013年,我市还取消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贷次数限制。该项业务的推出,减少了职工贷款利息支出,大幅降低了公积金贷款职工的经济负担。
同时,为方便市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推出了内部转账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办理提前结清或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新业务,借款人或其配偶可申请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内部转账方式,直接办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这项新业务的推出,大大简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和提取手续。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还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支取划付方式。自2014年1月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划付方式优化调整为按月划付。
2014年1月1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上线正式运行,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涵盖业务更加全面,除必要的审批事项外,其他业务均实现网上办理。职工可以避免往返奔波之苦,节省了大量时间与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