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三大政策促进文化三大跨越工程
青岛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关于实施三大跨越工程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的意见》日前正式下发。而《青岛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青岛市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奖励管理办法》、《青岛市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等三项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也同时出台,青岛文化事业和产业谋求新的跨越。
《意见》将重点实施的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工程、公共文化服务和文艺精品创作跨越工程、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跨越工程等确定为“三大跨越工程”,并制定了两年期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将达到 10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成为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将建设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全国文艺精品创作强市;将引进培养文化名家、文化领军人才、文化拔尖人才和基层文化人才1000名。
4个门类的文化产业和8个门类的创意产业将成为主要扶持门类,把千万平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与科技、旅游融合发展项目、符合蓝色跨越战略、彰显青岛文化特色的产业项目作为扶持重点,涉及了市场准入、土地和房屋、财税、投融资和文化消费等五个方面的优惠举措,共计20条。
而具有青岛元素、反映时代精神的原创文艺精品项目也都纳入扶持奖励范围,拓展了精品项目的支持门类,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剧、动漫、文学作品等文艺门类和相关文化活动均纳入扶持奖励的范畴。
“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则包括了五大计划,即国际国内文化名家暑期聚集高地计划、文化名家引进计划、青岛文化名家培养和引进计划、文化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助计划,并为每项计划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扶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