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闲散青少年分流安置
青岛日报讯 28日至29日,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专项组来青,对我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全国试点工作进行终期评估。
据悉,2010年10月份,我市被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专项组确定为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试点城市,试点方向为闲散青少年,试点周期为两年。两年来,团市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以“未升学初中毕业生***教育管理”为突破口,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被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在全国推广了试点经验。
截至目前,我市在对全市闲散青少年包括流动人口闲散青少年进行全面摸排、普遍联系的基础上,近两年共对2181名初中毕业未升学的闲散青少年进行分流安置。其中,帮扶222名青少年继续学业,占闲散青少年总数的10.2%;为701名青少年提供培训,占总数的32.1%;帮扶1258名青少年实现就业,占总数的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