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多措并举全力建设全国发展环境最优城市
青岛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市直各部门、各区市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部署,重点围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服务水平三大任务,落实责任,细化分工,迅速推进,努力打造一流的创业投资环境,建设全国发展环境最优城市。
严格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部门迅速行动,自7月1日起大幅清理规范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全面暂停征收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在重点工业园区全面清理规范工业项目落地审批收费,加强和规范行政审批收费征收管理,降低咨询、代理、勘察等1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对8项竞争不充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依法纳入政府定价,市城乡建设委、市人防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水利局等部门起草印发了《关于完善投资类项目收费征缴环节的工作方案》,并分口部署区市贯彻实施。
大幅度下放审批权限,是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已完成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各区市事项的清理工作,并形成下放项目目录,按照“该放必放”、“能放都放”的原则,通过委托、归还、界定授权等方式,最大限度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力争实现下放力度最大、最全面,以增强区市经济发展竞争力。
审批全面提速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各区市的审批大厅从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等不同方面力争行政审批全面提速。其中,对标厦门市先进做法,市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将我市与固定资产投资等审批相关的10家垄断性中介机构全部纳入大厅,并实施流程监管,严格监管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
目前,我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时限政府投资类由170个工作日压缩至67个工作日,较大厅对外承诺时限提速61%,社会投资类由150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较大厅对外承诺时限提速60%;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时限核准类由50个工作日压缩至23个工作日,提速54%,备案类由40个工作日压缩至19个工作日,提速52%。
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方面,市直有关部门正抓紧制定完善惠企的有关政策。9月,我市正式出台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出62项新举措,突出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 “三难”和“三缺”问题,仅降低收费就能为企业减负5亿元。市税务部门从8个方面依法为9万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收3.6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此外,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扶持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政策工作的通知》,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小微型外贸企业的服务力度。截至9月底,合计实现扶持小微企业560家,累计支持出口7亿美元,预计到2012年底,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会超过 600家。市工商局围绕降低小微企业准入门槛,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主要制定了“降门槛、放限制、减负担、免麻烦、帮成长”五个方面29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