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帆中心穿护甲
青岛日报讯 在日前结束的市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青岛奥帆中心保护的决定》经审议获全票通过,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为保护利用好奥帆赛留下的文化和物质遗产而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
青岛奥帆中心作为成功举办第29届奥帆赛和第13届残奥帆赛比赛场所,见证了历史盛会的精彩场面和奥林匹克精神,是新世纪代表我市城市特色、体现本土优势的标志性工程,是珍贵的奥运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是全市人民的一笔宝贵财富。但在2008年奥帆赛和残奥帆赛之后,奥帆中心新增建筑较多,环境容量趋于饱和,体育、文化的氛围在降低,过度商业化的倾向逐渐明显,奥帆中心的保护亟待规范和加强。
青岛奥帆中心的保护利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广大市民对奥帆中心及周边的建设和管理以及过度商业化的倾向表示担忧。为此,在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郑重提出,要尽快研究解决青岛奥帆中心的保护利用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第89次主任会议决定,在第26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青岛奥帆中心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
“为制定好 《决定 (草案)》,城建环资委员会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走访了市规划局、市文化局、市帆船协会等单位,查阅了相关文件和规划建设资料”,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邱一麟说,有关部门对 《决定(草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有的提出要尊重青岛奥帆中心的原始规划不能随意改变、有的认为保护不能仅限于青岛奥帆中心,有的认为要服务于承办大型国际帆船赛事这个核心……委员会经过了认真的梳理、归纳、概括,都吸纳到《决定》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