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二期三峡库区移民外迁安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07年第2号(总第13号)
青岛市第二期三峡库区移民外迁安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2007年8月30日公告)
2006年10月,青岛市审计局对第二期(2003至2005年)三峡库区移民外迁安置资金(以下简称移民安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统一部署,从2003年开始,青岛市启动了国家第二期三峡库区外迁移民的接收安置工作,由市及五市三峡移民安置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全市接收的第二期三峡库区外迁移民全部来自重庆市开县,共97户、409人,安置在五市的9个乡镇21个行政村。
截至2005年末,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安排移民安置资金计划1542.6万元。其中,中央916.3万元,山东省102.3万元,青岛市524万元。主要包括生产安置费、基础设施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生产资料购置补助费、困难户补助费、建房及建房补助费、管理费等支出款项。
二、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青岛市的移民安置资金全部足额安排到位,市及五市政府及其财政、移民管理机构,能够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批复、拨付移民安置资金,移民安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没有发现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克扣行为;移民管理机构能够按照规定要求,对移民安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专账核算,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资金的收支和管理、使用情况;承担接收安置任务的镇、村能够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及时将移民住房宅基地和耕园地调整到位,全市按期建成并交付使用移民住房97套共10715平方米,总投资630万元。审计人员独立对9个乡镇的25户移民家庭实地入户问卷调查,涉及移民接收、安置和后续扶持等方面的12个问题,肯定或满意率为100%,移民生产生活相对稳定,未发现已接收安置的移民重返原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