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07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专业、人数
招聘专业 | 人数 | 招聘专业 | 人数 | 招聘专业 | 人数 |
旅游管理(休闲) | 1 | 软件技术(嵌入式) | 1 | 服装工程 | 1 |
旅游管理(景区开发) | 1 | 软件技术(数据库) | 1 | 服装设计 | 1 |
酒店管理 | 1 | 软件技术(软件工程) | 1 | 职业教育管理 | 1 |
家政服务 | 1 |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 | 2 | 心理教育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 | 市场营销 | 1 |
数控技术 | 3 | 应用电子技术 | 1 | 电力规划建设 |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 | 旅游日语 | 1 | 工程项目管理 | 1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2 | 应用英语 | 2 | 法律事务管理 | 1 |
电子产品维修 | 2 | 应用韩语 | 1 | 财务管理 | 1 |
制冷产品维修 | 2 | 应用法语 | 2 | 职业指导 | 1 |
物流管理 | 3 | 对外汉语 | 2 | 合计 | 47 |
二、应聘资格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高职教育工作,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交流能力;
3. 年龄在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2007年青岛市市直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定向、委培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的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及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请登陆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tc.edu.cn)。
报名时间:2007年7月10日至7月18日
四、招聘方法
考试采取统一笔试和业务考核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按专业分类,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1.笔试
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中级及以下职称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在网上公布。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职位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参加技能测试或试讲答辩人员名单,达不到1:4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按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为资格考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中。
进入技能测试或试讲答辩人员名单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2.技能测试
应聘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以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应用能力,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说课答辩
应聘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说课答辩,每人说课答辩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说课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面试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全部考核结束后,按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拟录用人选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 [2005]5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核。学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相关资质、从业经历及其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形成考核意见。
六、聘用审批
1、公示上报。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由学院上报市人事局批准。
2、聘用签约。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3、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532-86105537 86105538
市人事局监督电话:0532-85911272
二○○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