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
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周安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提交的 《关于青岛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0年预算草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汇集了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市政府和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狠抓收支管理,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为我市经济回升向好,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政府提交的2010年预算草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预算安排较为稳妥,完成预算任务的措施积极可行,农业、教育、科技等支出符合法定增长的要求。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财政局局长周安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 《关于青岛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10年市级预算。
为了更好地完成2010年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除了认真落实好预算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外,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活动。狠抓财源建设,认真落实我市促进财源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不断增强我市财政增收的后劲。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水平。要不断提高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安排中的项目到位率。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三、依法规范财税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监管水平。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源监控,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继续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