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整治工程建设后遗症
青岛日报讯 今后,建筑开发建设单位在进行建筑工程分包时,不得擅自将外墙外保温、供水、供热、供电等专业工程直接发包给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专业承包单位施工,凡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属实,将无法竣工验收。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获悉,针对我市建筑质量方面存在的部分突出问题,市城乡建委印发了《关于治理当前工程建设管理中突出质量问题的通知》,进行重点整治。
该《通知》要求,严禁开发建设单位违法分包或肢解发包工程,严禁无资质及不按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的专业承包单位进场施工。监理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认真审查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招投标手续,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建设主管部门对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将专业工程直接外包的项目,不予安排工程竣工前检查,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针对市民对房屋渗漏等问题投诉比较集中的现象,《通知》要求,工程申报竣工检查前,必须按要求进行外墙(窗)淋水试验、屋面(卫生间)蓄水试验等功能性检查,并重点检查外墙保温、门窗、安全玻璃、护栏、室内标高开间尺寸、屋面(卫生间)防水、给排水、采暖、电气等的施工质量,严格执行有关质量标准。
《通知》还要求,建设单位严格履行企业管理职责,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筑工程质量,应严格执行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有关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质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