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网格化疫情防控管理保生态环境项目早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市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动生态环境项目早日安全复工,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对瓮福、天福、川恒等三家重点企业实施的9个生态环境项目实行网格化疫情防控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一是出台了《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生态环境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复工责任和工作内容和要求,并配套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报送表,信息调度表和工作信息全面摸排情况等配套文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印发了《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关于做好生态环境项目复工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企业位按照严格强化企业防控意识、严格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建立人员管控清单、严格执行“一人一表”制度、严格落实交通组织措施、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医学隔离观察、严格履行及时告知就诊、严格加强疫情防控宣传、严格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等“十个严格”开展各项防控工作,推动项目安全复工和安全施工。三是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上级部门的对接,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和州局相关要求,督促企业做好项目复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全市在建、续建的生态环境工程项目疫情防控责任分解包保,要求包保责任人按照省州市要求和《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关于做好生态环境项目复工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项目实施(施工)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好复工方案编制、复工人员核查、复工物资准备等复工等工作,并负责协调解决各项目企业在复工中产生的具体问题,保证项目早日安全开工和顺利实施。四是制定生态环境项目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由包保责任人督促企业签订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