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0ta液晶玻璃用高性能稀土抛光粉生产线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由西北矿冶研究院承担的“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0t/a液晶玻璃用高性能稀土抛光粉生产线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进入尾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人士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0t/a液晶玻璃用高性能稀土抛光粉生产线项目(变更);
(2)建设地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
(3)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配料车间、合成水洗车间、传统抛光粉烘干烧成车间,同时新建液晶抛光粉车间;
(4)生产工艺:原料配制→湿法合成→水洗→回转窑一次烘干→回转窑一次烧成→湿法球磨→回转窑二次烘干→回转窑二次烧成→破碎→射流分级→混料包装→产品出售;
(5)产品方案:年产1000t/a液晶玻璃用高性能稀土抛光粉。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大气污染源:配料车间废气排气筒、合成废气排气筒、一次烘干废气排气筒、一次烧成二次烘干二次烧成废气排气筒、产品破碎和射流分级废气排气筒、以及配料车间无组织废气。
水污染源:合成水洗废水、合成水洗喷淋塔废水、一次烘干喷淋塔废水、一次烧成二次烘干二次烧成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浊排水和生活污水。
固体废物:原料除杂滤渣、碳铵和硫铵溶液配制除杂滤渣、水洗废水沉淀渣、烘干烧成除尘灰、破碎除尘灰和生活垃圾。
噪声:压滤机、回转窑、除尘风机、循环水泵、破碎机、射流分级机等。
(2)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废气:配料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气,经集气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合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气、氯化氢和氟化物,经湿法喷淋塔净化后由25m排气筒排放;一次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氟化物、氨气、氯化氢、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湿法喷淋塔净化后由25m排气筒排放;一次烧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氨气、氯化氢、氟化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产生的废气经沉降室+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湿法喷淋塔(一次烧成+二次烘干+二次烧成共用)净化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二次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淋塔(一次烧成+二次烘干+二次烧成共用)净化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二次烧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产生的废气经沉降室+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淋塔(一次烧成+二次烘干+二次烧成共用)净化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颗粒物,经破碎机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25m排气筒排放;射流分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颗粒物,经射流分级机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25m排气筒排放;配料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氨气经通风设施排出。各废气污染源采取上述措施后排放浓度均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1—201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措施可行。
废水:合成水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氨氮、氟化物等,废水经两级沉淀后定期拉运至老厂区高氨氮废水深度处理站进行回收利用;合成水洗喷淋塔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氨氮、氟化物等,定期拉运至老厂区氟盐回收车间进行回收利用;一次烘干喷淋塔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氨氮、氟化物等,定期拉运至老厂区高氨氮废水深度处理站进行回收利用;一次烧成二次烘干二次烧成喷淋塔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氨氮、氟化物等,定期拉运至老厂区氟盐回收车间进行回收利用;纯水制备系统浊排水属于清净下水,主要污染物为SS、Ca2+、Mg2+等,定期拉运至烧成工序烟气净化处理喷淋塔作为补充水回用;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氨氮等,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绿化,冬季少量废水外排,生活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可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1—2011)表2中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大沙河。
固体废物:稀土液原料配制过滤废渣送老厂区原料焙烧系统回收稀土元素;碳铵溶液和硫铵溶液配制过滤废渣高浓度氨氮废水处理车间回收氨元素;合成清洗废水沉淀渣定期清理返回水洗岗位回收利用;烘干和烧成废气除尘产生的除尘灰定期清理返回各自的后续工序回收;破碎布袋除尘灰为抛光粉稀土产品粉尘,定期清理返回后续工序;办公区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固废均综合处理处置,不外排。
噪声: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同时加强设备维护,根据现状实测数据,厂界噪声均达标。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0t/a液晶玻璃用高性能稀土抛光粉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提高产品品质进行工艺变更,符合现行的国家级、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各级经济发展、产业、环保和刘川工业园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等相关规划要求;清洁生产仍保持在国内先进水平;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可行,“三废”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且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公众普遍支持项目建设,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居民、单位;主要事项包括对环境质量现状满意度、项目情况了解程度、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主要影响、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项目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稀土新村 联系人:方双宝
电话:188****5817
环评机构:西北矿冶研究院
地址:白银市人民路19号 联系人:黄天龙
电话::0943-8249***7 电子邮箱:HP0943@126.com
六、征询公众意见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补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