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
公明、光明教育办,各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013年4月,我局对辖区内10所民办中小学,43所民办幼儿园和4间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2012年度工作检查,现将存在问题及检查结论公布如下。
一、通过年检,发现一些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1.证照过期未及时办理延期;
2.超规模招生;
3.民办中小学未严格按照市政府1+5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
4.合同签订不够规范:未体现假期工资,合同有变化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5.部分幼儿园未将保教费存入本单位基本账户;
6.未按规定为教职工购买社保:未全部购买、购买险种不全;
7.功能室不足或功能室配置不达标;
8.中小学藏书、体育器材、教具学具配备不符合有关标准;
9.幼儿园教玩具、图书及大型体育活动设备配备不足;
10.财务审计不规范,多数单位连续多年盈利为负;
11.部分单位校车车况不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绝大部分单位的食堂未安装监控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请各单位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对照自身实际加大整改力度(尤其是年检结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单位);公明、光明教育办要对辖区内的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我局将在2013年10月就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二、年检结论
2012年度检查,公明培真幼儿园因办学许可证过期一直未履行延期手续而被评定为不合格,公明育才幼儿园和公明塘尾幼儿园因在食堂、财务等方面管理不善而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其他单位年检均合格。具体情况见***。
***:光明新区民办教育机构2012年度检查结论表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