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察组到福泉开展生态环境工作现场督察
3月15日,省生态环境厅第二生态环境监察办局长袁兴慧率省现场督察二组一行到福泉开展生态环境现场督察,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韦华艳,副市长李沛福陪同督察。 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到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场、贵州福泉华鑫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利丰达实业有限公司等地,重点围绕中央及省委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督察和调查核实,对企业废水处理、地下水环境监测、企业环保手续办理进展等情况进行详细核查了解,对整改效果及其存在的问题、原因等进行实地检查与记录,并进行了现场勘查及采样取证。 督察组要求,福泉市要继续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完善环保设施建设。要加强排查力度,列出时间表、任务图,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要树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实把生态环境优势变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