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坪镇保姆式工作法严把小型水利工程改革期间群众安全关
随着天气渐暖,伴水游玩、下水解热成为群众的一项娱乐方式,同时亦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为全力保证群众生命安全,陆坪镇立即启动“保姆式工作法”,三级联动确保管理体制改革期间小水库、山塘、私人水窖等小型水利工程不对群众生命构成威胁。 明确权责归属,强化管理机制。陆坪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村支两委负责人、垂管站所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并对近期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会上明确我镇辖区内的下翁溪水库、苦李井水库、大飞水电站、独木桥电站、浪波河电站等蓄水建筑、拦河大坝的具体责任人,明确小山塘、水窖等由归属各村(居)委具体负责,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严格按照《财政部清产核资办法》(财清〔1994〕7号)和《水利部1994清产核资实施办法》(水财〔1994〕178号)的有关精神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分别逐一讨论并确定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的权属,并进行民主决策,经三分之二的受益农户代表同意后,报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并在该陆坪镇、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以村(居)为单位再次进行复核并进行确权登记,保证做到每个塘库(引水、提水工程)三清楚一明确。 同时,我镇根据实际编制了陆坪镇小(二)型水库(水电站)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对陆坪镇小型水利工程险情监测、险情报告、险情抢护、应急保障等做了具体责任分工。明确每座水库聘请1-2名专职库员,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做到发现任何工程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并组织处理。 加强巡查、监测,险情及时上报。以村为单位,针对辖区内灌溉工程历史灾害、抢险情况进行实地查勘,明确下翁溪水库监测、巡查人员3人,苦李井水库监测、巡查人员2人,大飞水电站监测、巡查人员6人,独木桥电站监测、巡查人员6人,浪波河电站监测、巡查人员5人,在强降雨、暴雨天气,对水库(水电站)大坝、溢洪道、水位情况进行分三班轮流值班巡逻、监测,发现一般小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发现危情及时上报的同时做好监测、记录,并组织好抢险。 汛期一旦发现险情及时立即上报,及时对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向镇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无灾情则实行每日零报告制。水情正常情况下每天8时30分前报告;有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将出险时间、地点、工程名称、存在问题等采取应急措施等情况报告市防汛办。发生灾情后,在6小时内将灾情上报市防汛办,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分首次报告和流动续报,续报延续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改革氛围。启动“保姆式工作法”,结合“4+1”便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镇、片区、村、组四级服务站点功能,通过入户走访宣传,发动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利用LED显示屏、QQ群、OA短信平台等加大改革宣传,采用赶集天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包组干部入户发放告知书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 夯实学校教育,重点保障学生安全。针对小水库、山塘、私人水窖等小型水利工程最可能威胁到生命的儿童、少年,陆坪镇明确各村(居)委对辖区隐患点制作标识牌及安全护栏,并利用酒席期间“打招呼”,加强群众宣传教育,重点保护留守儿童生命安全。 同时,要求各中小学及时召开学生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加强学生教育,完善管理体制,严防学生上课期间逃课下河游泳,并要求各班主任利用走访、电话等方式跟学生家长“打招呼”,确保放学期间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监督,真正做到24小时保障学生安全。 据悉,陆坪镇通过有准备、有步骤、有目标的保姆式工作法,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工作,截止目前该镇未发生一例溺水或小型水利工程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