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镇为村级党组织戴上廉政建设紧箍咒
为了加强作风建设,近日,凤山镇9村(居)负责人向镇党委书记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为各村(居)一把手带上“紧箍咒”。 我镇要求村(居) “一把手”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结合本村(居)实际贯彻落实,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各项任务。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和州委九项以及市委八项规定、 坚决纠正“四风”。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 为了让“紧箍咒”箍得更紧,着力加强对“一把手”责任考核与追究。将责任状的责任内容,纳入2015年度村(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由镇党委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村(居)2015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并作为村(居)、领导班子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