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三项措施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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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3日发表
福泉市财政局一直把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工作作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严把人员进出关。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纪检、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互相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组织协调,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单位开展集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纠,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严把经费预算关。人员经费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对部门在职人数超编制的按编制安排人员经费,在职人数在编制内的按在职人数安排。同时,严控单位行政经费开支规模,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在公益性岗位、市政环境卫生、法律援助、项目评审、审计服务、民政服务、公共设施维护等领域实行政府购买服务,2017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2.98亿元,有效改善了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高了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减少财政供养人员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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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23:56: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