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看守所利用电教系统对在押人员开展集体教育
清明节将至,为了保障监所安全,确保节日期间 “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目标。3月30日,福泉市看守所通过电教系统,对全体在押人员开展了法律知识及集体安全教育。 期间,看守所教导员对在押人员讲述了《刑事诉讼法》内容及概念,并要求全体在押人员必须要遵守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在押人员行为规范,绝对禁止欺负、虐待同监室在押人员等“牢头狱霸”行为发生,否则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各个监室要认真整理内务,保持监室和放风场内的清洁和卫生,同时严格执行看守所“一日生活制度”;监室内发生纠纷等异常情况需立即报告值班民警,严禁私自解决。每一个在押人员都要主动的维护监室内的良好秩序,确保监室的安全和稳定。 通过此次集体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在押人员的法律知识及安全意识,在押人员一致表示,看守所从生活、管理教育、医疗卫生都全方位的关心他们,他们一定会倍加珍惜这份人性化的关爱,积极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个知法、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