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家底预防腐败——高坪镇落实干部职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夯
准确及时掌握干部职工个人情况,是党和政府做好反腐倡廉,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开展“阳光”执政、干部任免等工作的基础条件。近日,福泉市高坪镇开展了科级以下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为预防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奠定基础。 全体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将自己的婚姻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出(国)境情况,子女是否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居民通婚或移居国(境)外,配偶、子女是否被司法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是否有房产或经商办企业,以及是否以本人或家属名义操办过酒席的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和镇纪委作出报告。 为确保报告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高坪镇召开会议,及时对科级以下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学习,让广大干部职工正确认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并专门指定工作人员对报告的内容认真审核,避免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对必须报告事项未填报、报告事项内容含糊不清的,责令报送人限期补报或者重新填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干部职工监督管理档案,实现了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工作动态管理,进一步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