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福泉市牛场镇磷康大道综合整治项目融资建设邀约公告
贵州省福泉市牛场镇磷康大道综合整治项目由福泉市牛场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邀约人面向社会公开邀约融资建设投资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约人 福泉市牛场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 贵州省福泉市牛场镇磷康大道综合整治项目 三、项目概况 贵州省福泉市牛场镇磷康大道综合整治项目位于福泉市牛场镇,实施磷康大道综合整治,主要涉及弱电线路规范整治、门牌统一制作安装、立面改造、房屋功能改造、拆除、改扩建、停车场等内容。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该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实施。 融资建设工期要求:项目建设时序以业主单位安排通知为准,分部工程工期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由业主单位书面通知确认。 四、受邀约人资质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存入福泉市牛场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在中选并签订协议后,该资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受邀约人不得挂靠资质,中选后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文件购买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4、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邀约人不提供邮购文件服务。 (二)受邀约人报名和购买文件时须持下列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邀约项目保证金 投资申请人应在2017年3月30日18:00时前向邀约人指定账户汇入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汇款回执单。评审结束,中选受邀约人的参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承诺履约保证金超过100万元的受邀约人,其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亦应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未补齐的视为弃权并不退还100万元的保证金;未中选受邀约人的参选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开户名称:福泉市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 帐 号: 3431***********15 六、受邀约人提交项目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17年4月5日10:00前将文件密封后现场提交,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邀约人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项目评审及邀约洽谈时间及地点 1.评审及邀约洽谈时间:2017年4月5日上午10:00现场提交文件后,当天即组织评审洽谈。 2.评审及邀约洽谈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八、邀请融资建设说明 1、凡参与本次项目洽谈的受邀约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邀约人自行承担。 邀约人于2017年3月31日下午2:30在福泉市牛场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受邀约人均可对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邀约人承担。 该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最终按审计部门审定结算价下浮,下浮率为0-30%。 4、该项目在实施中实行***审计。 5、经确定的受邀约人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以周为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倒排工期进度计划供邀约人监督执行,邀约人在按受邀约人提供的倒排工期计划进度督促检查中,如发现因受邀约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未按进度计划完成,每延迟一天扣履约保证金5万元,延迟超过20日,邀约人即有权对受邀约人进行清退,剩余保证金作违约金归邀约人所有,不再退还给受邀约人。 6、评审洽谈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确定合作者,以得分最高者确定中选。若出现2个以上得分最高者并列,由评审小组现场组织洽谈确定中选人。若得分最高者放弃中选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得分高低依次顺延确定中选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邀约公告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品办 联系电话:185****6180 传 真:085****6153 邮箱:527617330@qq.com 福泉市牛场城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