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八大抓手创新督考合一模式
近年来,福泉积极探索创新“督考合一”工作模式,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八大抓手”, 督不落实的事,查不落实的人,创新督查考核工作模式,确保市委、市政府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 狠抓单双月督办会议调度与目标考核有机整合。每月初由市督查局提出督办清单,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征求意见,经市委书记、市长审定后,与市电视台组建暗访督查组,以曝光负面问题为督办导向,单月督查调度重大决策部署、主要经济指标、“五化一业”重大项目(事项)建设,双月督查调度民生事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机关作风等项目(事项),制作视频资料,每月由市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督查督办调度会,会上播放暗访实拍短片,各相关责任单位及市政府分管领导落实整改措施,书记、市长作督查调度要求,会后***督办及问责问效,同时,将督办结果与目标考核奖挂钩。 狠抓办结销号登记管理与目标考核有机结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实行办结销号登记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福委办字〔2015〕177号),针对省州重要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决策事项和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等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重点工作事项,对责任单位已经按要求办理完毕的,及时进行销号;对“未办结”的事项,市督查局加大***督办,直至真正办结“销号”为止。因主观原因“未办结”的事项计入责任单位目标考核。截止目前,对项目建设、经济指标、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简政放权、深化改革、民生事务等500余事项进行了督查。 狠抓督查落实问责与目标考核问效有机结合。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会议议定事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对出现不认真履职、措施不力、久督不办、久拖不决、敷衍塞责、进展迟缓、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等现象和行为进行问责问效。以“责令整改、表态发言、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及公开检讨、取消年度目标考核评优资格和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七大问责形式,对全市各部门及主要领导、分管联系领导和有关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将问责结果计入个人年终考核和单位年终目标考核。 狠抓亮灯评价机制与目标考核有机结合。对有关工作事项落实情况采取绿、黄、红三种亮灯方式进行评价,绿灯表示正常推进,黄灯和红灯分别表示进展缓慢和严重滞后,被亮黄灯、红灯的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有效实现督考合一,以起到鞭策后进、激励先进、推进落实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分解督办了市四届五次党代会暨经济工作会责任分解等重要部署、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情况实行亮灯评价,并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 狠抓挂牌督办机制与目标考核有机结合。对于经书面督办及亮灯评价后仍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立即将督办力度升级为挂牌督办,制作黄牌或红牌到涉及责任单位项目(事项)实施地点进行挂牌限时督办,并在市电视台曝光,直至整改完成向市督查局申请核查后方可撤消。一年中同一责任单位受到2次挂牌督办的,直接取消年终目标考核一等奖资格。今年以来,对5家单位实施挂“黄牌”督办。 狠抓督查与考核正向激励机制。针对执行落实中央和省、州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会议议定事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通过构建目标考核、培养选拔、荣誉表彰、学习提升、人文关怀五大激励体系,对全市上下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相应奖励,以正向激励促进勤政有为。 狠抓督查督办清单与目标考核清单有机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和群众高度关切的社会问题,将目标任务分为工业、城镇、农业、民生等8大类督办清单,分别由8位副县级领导带队,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市直各相关单位***督办,直接将督办问题报书记、市长,督办结果在公示栏、网站、报刊等媒介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确保年度目标考核任务顺利实现。 狠抓台帐精细管理与目标考核有机结合。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原则,对全市重大项目及重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按投资规模大小、完成时限要求、重要程度等情况进行分类编号登记,按期进行推进情况排位公示,重点警示推进迟缓的责任单位,并将公示结果纳入行政问责、干部任免、绩效奖惩等依据内容,切实激发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