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开展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
为进一步加强对瘦肉精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生猪养殖环节中使用违禁物品的违法行为,8月18日,市农村工作局组织技术人员在全市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活动,重点打击生猪使用“瘦肉精”和饲料企业使用新型“瘦肉精”的行为,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此次监测,以年出栏50至500头的生猪养殖场(户)为重点,每个养殖场(户)均按照每栋栏舍采集3头猪的尿样,用于检测“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至8月18日止,全市检测生猪规模养殖场15家219份尿样、散养户12户72份尿样、屠宰场3家80批次1242份尿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此次“瘦肉精”检测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了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力度,对净化肉类市场,杜绝“瘦肉精”进入食品产业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给广大消费者创造了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