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工程比选公告
福泉市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经福泉市发改局(福发改投资[2014]55号)批准建设,该项目附属设施——污水处理工程经审查批准采用比选方式进行,现诚邀符合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参加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污水处理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福泉市金山办事处福泉市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院内; 2、建设规模:日处理550吨,污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注:采用混凝土结构且需建应急事故池,应急事故池大小按日处理量标准)。 3、投资估算:198万元; 4、计划工期:45天。 二、比选的范围及内容 本次比选包含该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供配电、给排水及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等全部内容;且必须达到环评报告书要求,土建工程总量及总价以审计部门最后核准的量和价为基准。 三、施工要求 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即施工方建设完工经住建、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达到排放标准后交付发包方使用,相关费用含在议标单价中。 2、施工方自行拟定施工安全方案,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备案,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施工方完全负责,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3、土石方的开挖、转运、排放场地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含在议标单价中。 4、工程开工时间:2016年12月26日,工期45天。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格;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贵州省环境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报名合格机构数量至少应达到3家以上,达不到3家的取消本次比选。 五、报名时间、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16年12月16日下午15时前到福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和领取相关资料。 六、资质审查 2016年12月19日14:30分,参加比选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福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3、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部门现场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 七、公开比选时间和地点 1、公开比选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下午14:30点。 2、地点:福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由参加比选的单位现场缴纳至福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九、比选办法 本工程拦标控制价壹佰玖拾捌万元整,采用综合比选法,方案和报价各占50%分值。 十、联系人:陈 静 联系电话:138****9899 福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