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龙昌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加大征收工作力度,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市发改局依程序草拟了《制定龙昌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实施方案》,并于9月22日上午在福泉市龙昌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听证会参加人意见,88.8%同意《制定龙昌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实施方案》内容,并提出4条建议,听证人员合议,对第(一)(二)(三)条予以采纳;(四)条不予采纳,此次调整标准、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州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整。市人民政府五届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听证后修改的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龙昌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实施方案》,并印发了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龙昌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实施意见》(福府发〔2016〕50号),现将该《实施意见》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龙昌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实施意见》(福府发〔2016〕50号)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