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沙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融资建设邀约公告
根据福泉市人民政府授权,福泉市沙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由福泉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邀约人面向社会公开邀约融资建设合作商,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约人 福泉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 福泉市沙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三、项目概况 沙河属于长江流域清水江水系,发源于云雾山,流经谷汪、龙昌、福泉市城区南郊,于三江口汇入皮陇河。流域总长度约为23km,流域面积68.6km2,天然落差92.8m,平均坡降11.1‰,城区段枯水期流量0.2m3/s。 该河段按污染情况及防护对象划分为四段: 第一段:龙昌镇团坡村以下至大新寨,河段长2.635km。 第二段:龙昌镇大新寨至下游龙昌污水处理厂上游下庄,河段长2.84km。 第三段:下源煤矿至龙角田大桥,河段长7.622km。 第四段:龙角田大桥以下至金山污水处理厂,河段长6.077km。 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生态治理、修建防洪堤、新建及改扩建坝体以及坝体、驳岸景观打造等。具体内容见设计方案及施工图。 融资建设工期要求:第一、二、三段建设在2016年7月1日前全部完成,第四段即龙角田大桥以下至金山污水处理厂部分须在2016年6月1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工期每延迟一天扣履约保证金50万元,超过20天无条件清退。已完成工程部分经审计审定后建设费用按50%支付,支付时间为2017年12月底以前。 工程概算总投资2亿元,采取融资建设的方式进行。 四、受邀约人资质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0.5亿元(含0.5亿元)人民币。 3、具有国家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存入福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在中选并签订协议后,该资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受邀约人不得挂靠资质,中选后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文件购买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8日9:00-12:00、13:00-17: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福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经开区管委会三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4、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邀约人不提供邮购文件服务。 (二)受邀约人报名和购买文件时须持下列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邀约项目保证金 投资申请人应在2016年1月11日18:00时前向邀约人指定账户汇入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汇款回执单。评审结束,中选受邀约人的参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承诺履约保证金超过1000万元的受邀约人,其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亦应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未补齐的视为弃权并不退还1000万元的保证金;未中选受邀约人的参选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六、受邀约人提交项目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16年1月12日10:00前将文件密封后现场提交,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邀约人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福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七、项目评审及邀约洽谈时间及地点 1.评审及邀约洽谈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10:00现场提交文件后,当天即组织评审洽谈。 2.评审及邀约洽谈地点:福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八、邀请融资建设说明 1、凡参与本次项目洽谈的受邀约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邀约人自行承担。 2、邀约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受邀约人均可对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邀约人承担。 3、该项目建设费用以《贵州省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2011版)、《贵州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试行)》(2011版)、《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试行)》(2011版)为依据,最终按合同约定并经审计后结算。 4、该项目在实施中实行***审计。 5、经确定的受邀约人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以周为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倒排工期进度计划供邀约人监督执行,邀约人在按受邀约人提供的倒排工期计划进度督促检查中,如发现因受邀约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未按进度计划完成,每延迟一天扣履约保证金50万元,延迟超过20日,邀约人即有权对受邀约人进行清退,剩余保证金作违约金归邀约人所有,不再退还给受邀约人。对受邀约人已完成的工程,工程款只按50%予以支付,工程款的确认以福泉市审计局审计的金额为准,支付期限为2017年12月底前。 6、评审洽谈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确定合作者,以得分最高者确定中选。若出现2个以上得分最高者并列,由评审小组现场组织洽谈确定中选人。若得分最高者放弃中选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得分高低依次顺延确定中选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邀约公告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4-2589330、2222205 传 真:0854-2589300 邮 箱:fqszfcgzx@163.com 联 系 人:邓丕琴、曾凡科 开户名称:福泉市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 账 号:2354 6001 040 012 402 福泉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