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社局认真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提高定点零售药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杜绝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刷卡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福泉市人社局对全市6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 通过检查,定点零售药店违规摆放和销售化妆品、保健食品、日用品及其他非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用品的现象有所缓解,但部分药店仍存在处方超剂量、乙类药做甲类药结算、药品出售价格偏高、以药代药、以药代物等违反《黔南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行为。福泉市人社局已对福泉市继桃大药房等41家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医保刷卡业务,待整改合格检查通过后再开通刷卡业务,同时对福泉市怀仁大药房等56家定点零售药店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处以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暂留金扣款,下发整改意见通知单。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做好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工作,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自觉加强管理,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