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宣传活动
5月4日,时值“五·四”青年节,为庆祝***《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推进依法治市,趁福泉陆坪镇赶集,黔南州信访局、福泉市信访局、陆坪镇综治办(群工中心、信访办)三家单位联动,在陆坪镇开展了纪念***《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信访接待台、相关政策法规咨询台,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信访新规中的新内容,特别对“依法逐级走访办法17条”新规中要求信访人合理选择信访方式,理性表达诉求,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依规反映问题,依法信访,让信访更方便、更有序、更具实效等内容向群众作了耐心的宣传解释。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颁布实施后,福泉市坚持一手抓依法治理,一手抓信访渠道的畅通,并始终按照信访工作“四个到位”原则,在大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理性合理反映诉求,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信访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信访漫画宣传手册等政策法规资料125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反映问题2批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批次。在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及相关法规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认真负责及群众的积极参与,营造了热烈、和谐的宣传氛围,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为进一步构建福泉良好的信访秩序、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依法治市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