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召开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调度会
6月17日,福泉市召开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工作调度会,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长田国喜,副市长李毅出席会议。8个示范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市民宗局、民政局、国税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福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目标和各类测评指标,通报了2013年以来获得省、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情况,安排部署申报第五批、第六批市、州、省示范单位等相关工作。 据了解,在2013年以来,福泉市紧紧围绕“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重点突破,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形成经验,抓出亮点”的要求,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作为凝聚人心、共同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到2016年底,全市共创建示范点87个,其中,省级示范点9个,州级示范点17个,市级示范点61个。 会上,田国喜强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展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一个平台,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收集整理资料,把自己的业务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结合起来,总结、梳理出每个示范点的特色。宣传部门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及网站等多种媒介来宣传创建工作亮点,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各示范乡镇、街道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宣传工作,展示创建工作成效,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