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桥乡四项措施抓实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
为基本形成政策完善、标准合理、资金到位、管理规范的城乡低保工作格局,健全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长效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真正建立规范、公正、有效的城乡低保制度。近日,省、州、市相继出台了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惠民政策,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从1350元/年提高到1500元/年、城市从310元/月提高到340元/月。2月底前完成全面核查;4月1日前按照新标准足额发放保障金。2月7日,仙桥乡迅速启动提标核查工作,用“四项措施”将这一关系民生的政策抓好、抓实,切实让贫困农户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成立了仙桥乡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制定实施方案,并于2月7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会议,对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以村民组为单位,由乡、村、组干部组成核查小组,深入农户家中开展提标核查工作。
加强政策宣传,全民参与。向广大群众宣传开展城乡低保核查的目的和意义、低保户申报的条件和标准、核查评审方式和程序等内容,引导、教育群众克服依赖思想,鼓励劳动自救,使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提标核查,确保提标核查数据的真实性。
开展提标核查,分类施保。本次核查工作以各分管领导包村抓片区工作落实并参与包组包农户核查、其余乡村组干部包组包农户入户核查的方式进行,明确核查的重点和难点,分类确定施保对象,以实现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应保尽保。
严格审核程序,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以户为单位的户报、组核、村评、乡审、市批和“四榜”公示的程序,乡纪委全程监督,规范运作,切实做到不重保、不错保、不漏保、不拆户、不并户,不平均分配。申请评议、核查、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各个环节要有责任人签字,有档案记录,始终坚持阳光操作,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救助水平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据悉,整个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于2月底前全面结束,3月底前完成审批程序,4月10日前按新标准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