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为保证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推进全市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将辖区内的17个乡(镇)办事处合理分配给市经普办人员,实行专人包保责任制。各包保人员负责业务指导、技术指导、审核数据质量、适时掌握普查进度,从而推进各乡镇(办事处)普查登记工作。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要求各乡镇(办事处)普查员每日备份数据,确保数据不丢失。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乡镇(办事处)PDA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并要求每日和每10日将普查的进度汇总表上交到市普查办,以便掌握全市普查登记工作的进度。要求各乡镇(办事处)按照自身情况制定普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普查登记工作,督促普查员按计划开展普查工作,从源头上推进和保障全市经普工作顺利开展。 截止1月27日,我市经济普查已登记个体户5220个,占个体户总数的68%,上报个体户4954个,占个体户总数的65%,单位普查登记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