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牵财触法网检察柔情促和谐
近日,市检察院本着“宽严相济、柔情执法”的原则对一起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盗窃案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作治安处罚,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达到平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法治目标,为“平安福泉”构建添砖加瓦。 经查,2013年10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贺某系某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因老板拖欠工资到市政府请求援助未果,在四处闲逛时发现一门面柜台上摆放的手机,遂临时起意顺手拿走该手机,后离开现场。2013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以贺某涉嫌盗窃罪提请福泉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在案件办理中,市检察院了解到,贺某系工地农民工因被拖欠工资、家庭经济困难,迫于生计才萌生犯意,案发后已将赃物返还原主并取得其谅解,认罪态度好,且贺某表现一贯良好、无不良记录,本次系初犯。本院经研究决定决定对贺某不准逮捕、建议公安机关对其治安处罚。贺某获悉被不予批准逮捕时当场喜极而泣,立即表示此后一定谨记教训,做一名奉公守法的好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