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
7月14日下午,福泉市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副市长李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州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同时,进行了改革工作业务培训,有关方面负责人就此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中的教师岗位设置、聘用等相关政策和201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调整安排以及人员过度登记审核等业务操作程序和方法作了讲解,并开展互动,现场解疑释惑。 此次改革是根据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进行的,旨在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统一制度、分类管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的原则。改革后,教师职务分为五级:初级职务(设员级和助理级)、中级职务、高级职务(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李毅在讲话指出,要充分认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公平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加强对上级政策学习,准确把握改革重点内容。强化组织保障,统筹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是深化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目标,我们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福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