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大抓基层基础出四力
近年来,福泉市坚持固本强基,从抓实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四项基础性工作入手,不断激发各基层党组织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得力。探索建立软弱涣散党组织预警机制,按照“一支部一对策”要求,通过选派“第一书记”、部门结对帮扶等方式,因病施治、对症下药,狠抓软散党组织整顿工作。结合“和谐矿区”创建工作,选派45名优秀干部兼任村(社区)“第一书记”,强化村党组织对村级事务的核心领导作用。同时,根据2014年74个村(社区)年度考核分类定级情况,将谷龙村等9个排名靠后的村级党组织作为2015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并结合村级两委班子任期履职考察情况,将在考察中反映存在问题的村(社区)纳入整顿范围,实行重点监管、重点整顿。 不合格党员处置有力。制定下发《不合格党员评定标准及其处置程序》,细化不合格党员评定方式、处置程序及方式,结合各领域党员的具体情况,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把全市党员分为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学校、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六个类别,针对不同党建领域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形式,共制定了58项党员细化评判标准,有针对性的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处置工作,避免处置不合格党员“一锅煮”的情况。明确基层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副书记、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逐级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一抓到底。2014年以来,共排查出100名不合格党员,限期整改77人,劝退7人,劝而不退除名5人,自行脱党除名11人,其中对13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2名服刑入狱的党员进行开除党籍处分。 “圆梦小康”驻村工作给力。强化2015年驻村帮扶力度,选派223名干部对2013年、2014年重点帮扶的44个行政村驻村帮扶全覆盖,深入推进“六个到村到户”精准化扶贫工作。制定出台《福泉市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暂行规定》,落实2015年驻村工作经费150余万元,切实为各驻村工作组提供经费保障。强化驻村干部履职督查,对88名未在岗驻村队员进行了全市通报。督促各部门执行落实好“54321”结对帮扶制度,形成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良好导向。 “空壳村”清零行动发力。按照省州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提出“空壳村”清零两年行动计划,并制定下发《关于消除“空壳村”率先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按照“一年打基础初见成效,两年促提升完成清零”的要求,分两年予以实施。2015年投入410万元“空壳村”清零帮扶专项资金,结合率先圆梦小康驻村挂帮工作,实行每个“空壳村”一名县级及以上领导包保扶持、一个部门(单位)帮扶联系、一名乡镇(街道)科级领导具体负责、一套具体工作方案的“四个一”推进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政府(行政)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建好台账、倒排工期,确保“空壳村”清零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