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三举措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扩权强镇工作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黔府发〔2014〕19号)、《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乡镇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南党发〔2014〕9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扩权强镇”的步伐,优化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激发乡镇发展活力,福泉市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扩权强镇工作,不断提升乡镇行政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 统筹谋划,科学部署。制定出台了《福泉市2014年行政事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福府发〔2014〕25号)、《福泉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福府发〔2014〕26号),明确了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和要求、行政事权下放的下放承接方式、推进步骤、下放承接职能职责、运行效果督查问责等内容,并召开2次市政府专题会议对我市“简政放权,扩权强镇”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各项下放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事会办。 合理下放,顺利推进。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对我市拟下放行政事权目录逐项进行征求意见,组织事权下放主体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进行逐项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确保下放事权“能放能接、能接能管、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效果佳”。2014年9月11日,五届市人民政府17号令下放了第一批55项行政事权到牛场镇试运行2个月,试运行期满后在全市全面实施;2014年11月14日,市人民政府18号令下放了第二批38项行政事权到全市6个乡镇运行,并完善了行政事权下放承接工作有关手续,分别明确了事权下放单位与承接乡镇的职能职责,确保简政放权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强化督查,切实问效。根据我市简政放权扩权强镇工作总部署和“2014年第一批行政事权下放承接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要求,2014年10月底,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市督察局、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委办等有关单位配合,抽调专人组成督查小组对乡镇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建设和行政事权下放承接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第一次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要求各乡镇立即整改,并决定于2015年1月进行第二次***督查。通过多次专项督查整改,进一步强化简政放权扩权强镇工作运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