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三举措落实贫困户就业创业保障机制
福泉市为做好贫困户就业创业保障工作,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扶持,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全面落实。福泉市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规范就业和失业登记行为,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做到应发尽发,持证人员可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再就业服务对象,鼓励和指导企业自行安置、落实再就业政策、引导再就业服务对象自谋职业、创建再就业基地、政府托底就业、引导和组织再就业服务对象从事家政社区服务、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等,确保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做好就业创业指导,举办企业招聘会。把就业岗位的征集、介绍工作作为再就业工作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全方位开展岗位征集、介绍工作。根据就业群体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对接,及时发布用工信息,提供免费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在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周等活动中,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召开5场劳务用工招聘会,联系市内外近40家企业参加了招聘会。 加强职业培训,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充分利用财政、国家专项资金、社会捐助等资金,加大对就业创业培训的补贴力度,积极举办实用技能培训,引导社团组织和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贫困人口的就业创业培训,不断完善创业政策,改善创业环境,积极搭建创业平台,鼓励有创业意愿的贫困人员积极创业,形成培训带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机制。 截止今年10月底,福泉市实现贫困人员就业1033人,其中公益性岗位安置208人;支持鼓励贫困人员创业43人;培训贫困人员492人(其中技能培训342人,创业培训150人);针对贫困户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