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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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核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3400***********027 | 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附近105路段河水污染严重,古井产业园区北侧路面损害导致扬尘严重。 | 亳州市 | 水,大气 | 1.经查,谯城区古井镇105国道东侧河为亳宋河,该河道上游在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宋集镇,自北向南流经古井镇柳行行政村、后老家行政村、张集行政村、吕楼新村、古井产业园区东侧,至下游谯城区华佗镇周溜闸。因目前为枯水期,该段河流上游至柳行行政村刘楼自然村处、吕楼行政村北侧桥下为断流状态。经对该段河道13个断面取样监测,后老家行政村、张集行政村等9个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柳行行政村、吕楼新村、古井产业园区东侧、周溜闸等4个断面COD超地表水Ⅴ类标准0.55—0.125倍,氨氮、总磷等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经走访调查分析,造成水质差的原因一是因下游周溜闸长期闭闸,吕楼行政村北侧桥下至周溜闸段水体不流动,造成水质变差;二是受2018年8月温比亚台风强降雨影响,上游污水下泄并有部分滞留在亳宋河古井镇段;三是柳行行政村尚未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村内污水随雨水进入河道;四是吕楼新村东西沟支流水质较差(COD55mg/L),与亳宋河交汇后影响主河道水质。2.古井产业园区北侧路面损坏导致扬尘严重问题属实。 | 属实 | 1.已责成谯城区制定亳宋河水质改善方案,一是加强涵闸调度,促进水体流动,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二是加强与上游地市、县、镇沟通协作和联防联控,避免污水集中下泄;三是加快柳行行政村等村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四是加强张集行政村、吕楼新村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促进亳宋河水质不断好转。2.该路段已纳入古井镇小康路修建方案,目前正在施工,因投诉反映的破损路面位于小康路末端,预计2019年3月动工建设,2019年12月底全线贯通。对扬尘污染问题,谯城区古井镇党委、政府已安排专人高密度洒水保洁,最大限度地降低扬尘污染。 | 无 |
2 | D3400***********098 | 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经济开发区的伟宏钢构经常在夜间喷漆作业,废气影响居民生活;融乔悦城小区东面空地有大型设备破碎石料作业,扬尘较大,噪音扰民。 | 合肥市 | 大气,噪音 | 10月31日凌晨,庐阳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二分厂、三分厂生产中的产生的焊接烟气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经核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11月1日,庐阳区环保局依法对其生产设备供电设施进行查封合庐环查(扣)字〔2018〕34号。1.2018年8月28日庐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伟宏钢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二分厂在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下进行喷漆作业,依法对其立案查处,罚款20万元,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该公司于2018年9月新增3台移动式喷漆房。2018年10月下旬,庐阳区环保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伟宏钢件夜间喷漆扰民,均组织执法人员夜间检查,未发现该公司进行喷漆作业。2.融侨小区东面空地,原为京福铁路桥梁场。京福铁路施工结束后,因对该处地面恢复硬化的需要而临时设立的破碎厂。 | 属实 | 1.11月3日,该企业邀请相关专家对其整改方案进行论证,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下一步按照专家意见进行整改。2.11月3日,已对该碎石场机械进行拆除,目前正在搬离现场,预计11月7日晚全部搬完,剩余碎石已全部覆盖并逐步清运。 | 无 |
3 | D3400***********011 | 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裕龙新城小区47号楼顶楼安装有信号接收器,辐射影响居民健康,要求拆除。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时曾投诉小区旁边铁塔,该铁塔拆除后直接安装在47号楼小区顶楼。投诉人质疑环评手续的合法性。 | 六安市 | 辐射 | 经调查核实,裕安区分路口镇邮电局旁边移动发射塔已在2016年10月7日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进行拆除完毕。分路口裕龙星城小区46、47号楼楼顶的2套信号接收器均于2018年10月19日履行环评登记备案手续(备案号2018***********356、2018***********354),2018年10月21日开始安装,2018年10月23日安装完毕,截止目前基站尚未开通。2套信号接收器现在属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建设及运营。另外,在裕龙星城小区47号楼还布设了350兆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基站,基站于2018年3月开始建设,2018年4月建成,现已开通运行,通过该系统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证实350兆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的等效辐射功率为12.5W,符合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豁免管理的条件。 | 属实 | 现场由六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人员对350兆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产生的辐射进行监测,现场监测结果范围为:0.16-0.86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及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徽省无线通信基站单址多套环境影响评价暂行标准的函》(环辐射函〔2009〕474号)确定的多套系统基站公众总的受照射电场强度8.5V/m限值要求,监测结果均不超标。下一步,在基站开通后,督促企业履行无线基站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和辐射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积极开展监测工作,公布监测结果。 | 无 |
4 | D3400***********041 | 安庆市太湖县新仓镇花园老乡边上的黑河水体污染严重。 | 安庆市 | 水 | 举报人所反映的“黑河”是潜山和太湖两县为解决防洪排涝问题修建的人工河道。黑河太湖段水域流经晋熙镇、新仓镇、小池镇,与长河交汇,注入皖河。黑河太湖段河水源自上游的***水库、罗河、观音河。由于今年降雨量偏少,上游主要来水的***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基本无水外放。现场调查时,黑河太湖段河水水体流量较小,水体感官偏黑,其上游观音河道河段存在污水管道堵塞情形,有少量生活污水排入河道。沿黑河太湖新仓段有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导致黑河水体污染,有异味。 | 属实 |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太湖县政府正在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在黑河太湖段上游观音河的经一路与纬一路交口处设置临时拦水坝一道,将排入河内的生活污水截流接入城东污水泵站内,计划2018年底前完成。第二阶段,从三个方面实施,一是在黑河太湖段上游观音河道自文博园至城东污水泵站段,设置一道D800排污管道,收集排入观音河内的生活污水。总投资约260万计划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二是对黑河太湖段进行堤坝护彻、清淤治理。目前,黑河加固整治项目正在进行项目规划设计,计划于2019年启动实施,2019年12月前完工。整改时限:预计2019年12月底。三是面源污染治理,新仓镇人民政府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改水改厕等工作,优先安排黑河沿线新仓段境内的居民改水改厕工作,减少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黑河,封堵向黑河直排的污水管口,计划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无 |
5 | D3400***********057 | 马鞍山市和县石杨镇如山湖城碧桂园小区居民饮用水受到污染,经常停水,不能满足居民日常使用。该小区建设时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马鞍山市 | 水 |
经核实,反映问题与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受理编号88号信访件为重复点位,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马鞍山市和县石杨镇如山湖城碧桂园小区居民饮用水受到污染。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10月30日和县卫计委对碧桂园水务有限公司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所检指标均符合国家水质卫生标准,同时对水厂的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居民饮用水受到污染。 经常停水,不能满足居民日常使用。该问题属实,经和县石杨镇、水务局核实,碧桂园小区自来水源水为滁河水(接石杨镇自来水厂管道),目前其从石杨自来水厂接入水约为3000t/日,碧桂园自来水厂除日常居民供水外,还存在部分绿化用水,造成无法满足全日居民用水。 该小区建设时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该问题不属实,和县规划局核实石杨镇如山湖城碧桂园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于2008年,与如山湖小区同步建设。2018年5月28日,和县环保局对发现的小区污水处理厂存在的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罚款40万元(已缴纳),责令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运维。后该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整改并由第三方(安徽蓝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资质公司运维。环保部门持续加大对该问题的监管,2018年10月12日,针对第三方运营公司运维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目前该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针对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及进水浓度不足,经住建部门排查为小区内部污水管网未完善,导致小区生活污水不能做到应收尽收所致。 | 属实 |
1.和县水务局要求碧桂园水务有限公司暂停绿化供水(已暂停),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碧桂园水务有限公司已与石杨镇水厂方面商议加大了每日供水量。 2.碧桂园水务有限公司已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江苏新元盛投资有限公司)对水厂进行托管,负责水质控制和日常管理。 3.和县卫计委要求碧桂园水务有限公司加强水质净化工作,更换过滤池石英砂和沉淀池斜板,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 4.安徽和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碧桂园如山湖城污水管网实施改造,目前大部分主管网已建成,支管网于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建设。 | 针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情况,和县已实施问责7人;2018年无问责情形。 |
6 | D3400***********048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荻港镇庆大村工业循环园的博圆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性污水简单处理后直接排入大西河,污染周边环境;庆大村扬尘污染严重。 | 芜湖市 | 水,大气 | 经繁昌县荻港镇政府会同循环园综合办、县环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被投诉企业为芜湖博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芜湖市繁昌县荻港镇庆大村,厂区距大西河约400—500米。该企业前期已履行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环评文件及批复中均明确要求企业生产废水必须做到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厂区内雨、污水管道均未发现有废水排放迹象,未发现私设暗管行为,厂区围墙区域附近也未发现有废水排放痕迹。此外,经现场核查,庆大村内没有产生粉尘污染的企业,但村内部分道路因货物运输量大,存在道路扬尘情况。 | 属实 |
针对污水排放问题,循环园综合办和县环保局等部门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并不定期开展巡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惩处。 针对道路扬尘问题,荻港镇政府和县交通运输等部门将加大道路运输污染整治力度,对货源单位实施严格监管,加强路面稽查,增加道路洒水降尘频次,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 无 |
7 | D3400***********104 | 合肥高新区明珠和石楠路交会口的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附近有强烈刺鼻性气味,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燕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力世通材料有限公司夜间偷排废气;肥西县明皓机械有限公司夜间焚烧工业垃圾。 | 合肥市 | 大气 |
高新区:群众反映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生气味属实,反映合肥力世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合肥市燕美粉末涂料有限公司夜间偷排废气不属实。 1.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生产,其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主要生产废气为熔融和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企业于2017年4月对原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改为蓄热式焚烧炉处理工艺),并于2017年9月通过专家技术验收。2018年10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企业进行了督察,发现存在有机废气收集措施不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2018年10月31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企业停产,由专业公司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停产至11月2日白天,11月2日晚少量生产线恢复生产,11月3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 2.合肥市燕美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石楠路与明珠大道交口,主要从事环保型热固性粉末涂料生产,其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企业主要生产废气为配料预混投料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企业于2018年7月完成混料段粉尘密闭收集改造并投入使用。高新区环保分局于11月2日对该企业开展现场监察和监督性监测,检查时企业处于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监督性监测结果第三方检测机构尚未提供。 3.合肥力世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石楠路与明珠大道交口,主要从事注塑件的生产,其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企业主要生产废气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于2018年8月完成注塑车间有机废气治理项目(采用分子击断处理工艺)建设,目前已投入使用。高新区环保分局于11月2日、11月3日、11月4日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肥西县:肥西县环保局会同桃花镇于2018年11月2日赴合肥明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被投诉企业名称为合肥明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已执行环评审批手续,该公司自身未办实体生产加工,厂房主要租赁给小微企业从事机械、服装加工等。2018年10月27日夜间,肥西县环保12369投诉热线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肥西县明皓机械有限公司夜间焚烧垃圾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焚烧垃圾行为是因企业管理不善,厂区内工作人员夜间点燃垃圾造成的。主要焚烧的是食品包装盒、服装废料和生活垃圾,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规定。 | 属实 |
高新区:1.针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异味影响问题,高新区管委会成立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分工协作。日常具体工作分别由环境监管执法组、群众信访协调组、转型升级(搬迁)协调组承担。当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驻点执法监察,实时响应监控。高新区环境执法人员在会通公司整改期间24小时实施驻场监察,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限产落实情况;二是加大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企业排污状况。高新区环境执法人员带领监测机构每日对污染物排放因子进行监测,一个月完成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三是禁止生产产生高异味产品,企业目前已主动转移产能,将产生高异味产品全部转移,高新区管委会将持续***督办。减量生产其他产品,对企业限产措施进行监督,确保企业生产情况满足其承诺限产的内容(落实线体开机率不超过70%;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按照合肥市应急措施统一部署,线体开机率不超过60%),并建立限产台账。四是督促企业加大投入。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异味源,废气治理专业厂家驻厂调试培训,建立专业规范维保机制。同时持续开展提标改造,保持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加强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五是合理产业布局,指导企业启动搬迁。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企业启动搬迁,立即启动新厂选址论证工作,列入高新区重大项目定期调度。六是强化居民沟通和环境信息公开,增强群众满意率。群众信访协调组建立主动与群众见面沟通机制,同时督促企业主动听取居民意见,及时将整改工作和日常环境管理情况向居民告知。2.高新区环保分局会同柏堰科技园管委会继续依法加强对合肥市燕美粉末涂料有限公司和合肥力世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厂区日常环境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建立专业规范维保机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肥西县:桃花镇当日夜间值班人员现场已立即予以制止,并要求企业及时对垃圾进行清理并对垃圾进行规范处理。县环保局已依法向其下达了肥西县环保局责令改正通知书(0012731)及肥西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肥环罚告字【2018】49号),要求其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行政处罚。 | 无 |
8 | D3400***********058 | 合肥市包河区巢湖南路东二环向南,现有十余家搅拌站,过往运输车辆存在抛洒滴漏现象,造成路面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出行。 | 合肥市 | 大气 |
经包河区淝河镇工作人员会同经开区住建局、城管委执法人员于11月2日赴巢湖南路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巢湖南路扬尘污染较大,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 包河区淝河片区东临南淝河、西至十五里河中段高铁南站片区、北接老城区、南抵包河经开区,总占地面积32600亩。2016年8月,经摸底调查,反映的区域居住群众12260户,多为“城中村”,环境脏乱差。巢湖南路大型车辆出入频繁,导致路况变差、道路基础设施破损严重,致使路基垫层外渗,道路清扫保洁难度大;并且巢湖南路周边存在南淝河路(东二环—长春街)、郎溪路二、三标等施工工地,途经上述工地的南淝河路及郎溪路尚未完全开通,工地渣土运输主要经过巢湖南路,加剧路面循环污染。虽然已采取了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和洒水降尘力度等措施,但无法根治该区域严重的扬尘污染问题。位于巢湖南路、南淝河路沿线集聚混凝土搅拌站共19家。其生产、运输过程带来的扬尘、噪音及水污染问题严重,居民苦不堪言。近几年,有关淝河镇混凝土搅拌站污染的热线投诉、网友留言居高不下。针对淝河片区脏乱差的状况,包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深入研判,自2016年初,即开始全面谋划论证淝河片区整体改造工作。其中,针对片区范围内的19家混凝土企业,由于不符合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未来改造发展业态布局,包河区将其全部纳入搬迁改造范围,并迅速启动相关工作。 1、加快签订搬迁协议。对19家混凝土搅拌站下达搬迁改造通知,并陆续启动丈量、评估、签订协议及补偿相关工作。针对企业主反映的补偿问题,包河区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耐心开展政策解释和***沟通工作,尽量取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截至目前,已与16家搅拌站签订了搬迁协议。下剩3家企业由于对搬迁补偿存有一定异议,目前正在积极洽谈推进中。 2、积极对接复建事宜。考虑到混凝土企业搬迁可能带来的订单协议违约、员工就业及往来债务等问题,包河区积极协调对接,全力支持搬迁企业开展复建工作。 3、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针对混凝土搅拌站搬迁复建前的生产运营,包河区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扬尘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教育。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针对淝河片区混凝土企业的信访投诉量大的情况,辖区淝河镇、村居对混凝土企业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其文明生产,并落实相关降尘抑尘等环保措施。二是强化监控巡查。区住建局通过行业视频系统,常态化监控搅拌站内洒水降尘、物料覆盖及生产运营环节的扬尘防治;区环保局、辖区淝河镇等加大日常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依法行政处罚。对于环保不达标、未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混凝土企业经营行为,区环保等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落实整改措施。 | 属实 |
1、包河区淝河镇将加大对周边工地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确保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对巢湖南路等重点路段进行严格巡查,对过往抛洒滴漏车辆进行依法查处。 2、2018年至今,包河区住建局对淝河镇巢湖南路周边混凝土企业共巡查54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9份,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均敦促企业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到位。 3、针对巢湖南路路面扬尘的路况实际,为做好大气污染控制,包河区环卫服务中心不断增加了作业车辆,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实行循环作业。在夜间完成全区主次干道统一的冲洗保洁作业,在白天做好路面保湿抑尘工作,并在晚间薄弱时段增派车辆加强路面降尘保湿。具体措施:(1)洒水车依次循环路面洒水作业,保持路面湿润,抑制扬尘;(2)洗扫车湿扫路牙灰砂,将路牙边的灰砂洗扫干净;(3)小货车清运石子、灰砂;(4)道路养护车配合人工对人行道进行冲洗作业。 | 无 |
9 | D3400***********044 | 宣城市经开区管委会旁的乐方瓜子,晚上排的气体有刺激性,方圆几公里的居民都能闻到,严重影响居民休息;经开区的鸿越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有人在晚上焚烧垃圾,气味难闻。 | 宣城市 | 大气 | (一)信访人反映的宣城市经开区管委会旁的乐方瓜子应为安徽乐方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市经开区”)柏枧山路。11月1日晚上,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多味瓜子生产线和焦糖味瓜子生产线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气经喷淋设施处理后排放,车间内有较重香味,车间外厂区内有较浓香味。信访人反映的乐方瓜子气味系瓜子生产过程中使用食用香精挥发出的香精味,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二)11月1日晚上,对举报地点鸿越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进行核查时,未发现焚烧垃圾现象。11月2日上午,再次对该区域巡查时,发现鸿越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西南角栅栏内荒地有焚烧痕迹。上述地点存在周边某些居民擅自焚烧生活垃圾,产生难闻气味的现象。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针对安徽乐方食品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增强生产厂房的密封性,杜绝跑冒滴漏,改善废气收集效果;进一步减少食用香精使用量,调整产品结构和规模,将食用香精使用量再下降10%(较去年下降70%);调整生产时间,将使用食用香精的产品生产调整到白天,晚间和夜间不生产含有香精的产品;在原有已安装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基础上(4套)再增加一套收集处理设施;香精味瓜子生产线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搬迁。截至11月6日,该公司已对蒸煮车间主要通道口加装软帘,对车间所有窗户进行密封。已减少食用香精使用量,减少核桃味等香味瓜子的生产量。香味瓜子生产时间已由夜间调整为白天,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已新购置一套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近期将安装到位。(二)针对焚烧垃圾问题:一是由属地办事处社区加强宣传,通过在鸿越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及其他闲置土地周边醒目位置设置“禁止焚烧垃圾”警示牌或条幅等方式做好辖区居民宣传告知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薄弱时段巡查管控力度,安排人员巡查值守,对发现的焚烧垃圾行为第一时间制止,并第一时间扑灭火点。三是城管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对焚烧垃圾的行为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四是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焚烧垃圾的地点开展逐一排查,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发生焚烧垃圾现象。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路段长责任制、门前三包巡查、联点共建等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垃圾、秸秆禁烧工作。截至11月6日,已完成鸿越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等其他焚烧易发点位警示牌或条幅的设置,共悬挂条幅27条、设置警示牌10块;对鸿越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周边的鑫鸿交通等企业***进行了宣传。已制定人员排班表,将每天晚间的巡查值守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 | 无 |
10 | D3400***********032 | 安庆市望江县鸦滩镇麦元行政村畈上组北侧,去年建了一个200平方左右的垃圾场,目前垃圾只进不出,味道很臭,蝇虫很多,造成道路堵塞,使村民无法在地里干活。 | 安庆市 | 其他污染,大气 |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望江县鸦滩镇麦元村畈上组垃圾场是一座由麦元村建设的垃圾暂放点,建筑面积约120平米,主要用于该村垃圾收集后临时堆放待镇转运。近年来,鸦滩镇环卫工作始终按照“户入桶、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机制运行,各类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再转运至望江县环卫基地处理。麦元村位处集镇,垃圾收集量大,因县环卫基地接收处理能力有限,而鸦滩镇没有垃圾处理设备,也不具备无害焚烧和其他规范处理条件,导致该村生活垃圾无法及时清运处理,且不断积存。目前,鸦滩镇麦元村积存生活垃圾近300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 属实 | 望江县部分生活垃圾主要依托安庆皖能中科公司处理,因该公司10月底停产重建,目前望江县部分生活垃圾不能及时处置,临时进行暂存,望江县已采取如下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迅速安排环卫人员对垃圾存放点周边零散垃圾进行清理;对存放点垃圾采取遮盖措施;并安排环卫工人在存放点垃圾喷洒灭虫药水和消毒液;二是进行转运规范处置,正在积极联系规范化处置公司,尽快安排对存放点积存垃圾进行转运处置,计划年内清理完成。 | 无 |
11 | D3400***********060 | 合肥市肥东县新城开发区肥东烟草局对面的真心食品利用风扇排放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特别是夜间20点左右,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 合肥市 | 大气 | 经肥东县环保局执法监察人员会同经开区环保办人员于11月1日赴现场核查,现场核实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一致。安徽真心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肥东经开区长江东路北侧21号,从事休闲食品加工,项目于2009年12月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东建审字【2009】220号),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东环验字【2010】10号)。经现场查看,该公司食品加工项目已于2017年12月停产至今。厂区内共有3幢厂房,东侧2幢车间为原料仓库。厂区西侧1幢厂房为原瓜子加工车间,车间内存放有生产产品、大量纸箱及原辅材料,车间西侧墙上安装有4个排风扇长期未使用,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生产线已不具备生产能力。现场未闻到明显气味,在原瓜子加工车间北侧有一密闭的小仓库存有部分食品调味品(八角、桂皮等),调味品原料有香味逸散,目前该公司已将调味品原料搬离北侧仓库。 | 不属实 | 无 | 无 |
12 | D3400***********006 | 马鞍山市雨山区佳山乡超山村红桥村民组的马钢南山和尚桥铁矿,开采铁矿时炮震噪音震动,导致居民房屋开裂,污染和尚桥下河流,该铁矿抽取地下水导致土地下陷,出行路面破损严重,扬尘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 马鞍山市 | 生态 |
经调查,举报扬尘和和尚桥下河流污染情况部分属实。 1.近年来,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和尚桥铁矿投资近2000余万元对和尚桥周边区域的双松路、银向路等社会化道路实施了升级硬化改造,总长近3km。由于路线较长,存在清扫保洁和路面洒水不及时的问题,车辆通行时会产生一定扬尘。 2.和尚桥铁矿矿坑涌水和地表汇水主要通过多级沉淀后,用于喷淋、洒水及回用生产系统,不外排。但是矿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不能做到达标排放。 3.和尚桥铁矿爆破作业采用国内先进的逐孔微差爆破控制技术。和尚桥铁矿于2018年4月,10月两次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设计研究院对采场200m-600m范围进行了爆破震动检测,检测结果均小于《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主震频率和安全允许质点振动速度。2017年5月11日,马鞍山市安监局也曾组织专家对爆破振动检测结果进行专题论证,认为开采爆破时会产生一定的震动和噪音,但不会对200米范围外的正常民房造成破坏。 4.和尚桥铁矿投产至今未抽取地下水。和尚桥铁矿环评报告对区域地下水分析的结论为:和尚桥铁矿开发不会对采石河、周边农田水系及地下水造成影响。2018年11月2日,南山矿业公司委托马鞍山测绘技术院对和尚桥采场东南部超山村红桥村民组所在区域地质变化情况开展了现场勘查及测量工作,检测结论为和尚桥铁矿的开采未造成周边地面下沉和路面破损。 | 属实 | 已经进一步完善道路洒水保洁制度,增加清扫保洁频次,加大执行考核力度。同时,增设车辆行驶限速标牌,提醒社会车辆减速行驶。立即着手矿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11月30日前建成投运。 | 无问责情形 |
13 | D3400***********102 | 合肥市经开区大学城附近的居民区,由于临近肥西县桃花镇工业园,大气环境污染情况较为严重,周边佳通轮胎,会通材料,燕美材料,力士通材料等几家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气污染周边环境。 | 合肥市 | 大气 |
肥西县:经肥西县环保局会同桃花镇、肥西经开区于11月1日至3日,对辖区内重点废气排放企业进行认真排查并先后开展3次夜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一致。肥西经开区范围内重点排查15家涉气排放重点单位,桃花镇范围内重点排查10家涉气排放重点单位。现场核查,相关企业均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按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废气达标排放,未发现存在违法及废气污染严重现象。通过测量,以上重点企业距离大学城最近距离达5公里以上。 经开区:经合肥经开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于11月1日赴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位于经开始信路8号,法人代表陈应毅,主要从事轮胎生产,建设项目已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密炼-预备-成型-硫化。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异味主要来自密炼、硫化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恶臭气体和非甲烷总烃)及污水站运行产生的恶臭气体。2017年以来,佳通公司累计投入2500万元,推进密炼、硫化车间和污水站的废气收集与治理。将密炼车间13台母炼机的投料、卸料和挤出共39个排口废气引入锅炉燃烧;对剩余6台母炼及32#母炼机挤出另1个排口、10台终炼机挤出排口及所有母炼终炼的胶冷共59个废气排口均已安装废气异味治理设施,其中35个排口采用碳纤维过滤+光催化氧化+生物膜片处理工艺,23个胶冷和1台30#打胶机共24个排口采用过滤+低温等离子处理工艺;完成硫化车间已18条围闭罩收集系统和36套过滤+碳纤维吸附+光催化氧化+生物膜片处理工艺的废气异味治理设施建设;对污水站进行封闭并安装1套喷淋+低温等离子+催化吸附废气治理设施。为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提升治理效果,对密炼车间和硫化车间门窗实施封闭;对密炼车间17台母炼机下辅机到胶料引出爬坡段进行了封闭;对密炼废气光催化治理设施加装了434只紫外灯管,并完成对密炼车间10台终炼机下辅机到胶料引出爬坡段进行了封闭。另外,为确保企业废气排放达标,自2018年6月起,经开区环保分局对佳通轮胎实施限产措施,全钢胎、半钢胎限产比例分别为40%、20%。11月1日夜间,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对佳通轮胎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其中半钢胎生产负荷约67.2%,全钢胎生产负荷约59.7%,硫化、密炼车间门窗封闭,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对废气排放开展监督性监测。11月3日,对企业再次开展突击检查,未发现废气治理设施异常运行,硫化、密炼车间门窗封闭。监督性监测数据达标。 高新区:群众反映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生气味属实,反映合肥力世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合肥市燕美粉末涂料有限公司夜间偷排废气不属 1.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生产,其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主要生产废气为熔融和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企业于2017年4月对原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改为蓄热式焚烧炉处理工艺),并于2017年9月通过专家技术验收。2018年10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企业进行了督察,发现存在有机废气收集措施不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2018年10月31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企业停产,由专业公司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停产至11月2日白天,11月2日晚少量生产线恢复生产,11月3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 2.合肥市燕美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石楠路与明珠大道交口,主要从事环保型热固性粉末涂料生产,其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企业主要生产废气为配料预混投料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企业于2018年7月完成混料段粉尘密闭收集改造并投入使用。高新区环保分局于11月2日对该企业开展现场监察和监督性监测,检查时企业处于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监督性监测结果第三方检测机构尚未提供。 3.合肥力世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石楠路与明珠大道交口,主要从事注塑件的生产,其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企业主要生产废气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注塑机自带密封设施,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于2018年8月完成注塑车间有机废气治理项目(采用分子击断处理工艺,国内同行业率先使用)建设,并进行调试运行。高新区环保分局于11月2日对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检查时企业处于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监督性监测结果第三方检测机构尚未提供。 | 属实 |
肥西县:肥西经开区、桃花镇将进一步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开展辖区内企业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肥西县环保局加强该区域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环境监管,联合肥西经开区、桃花镇开展对辖区内重点废气排放企业专项检查及夜间巡查,一经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 经开区:一是督促企业按照限产整治方案继续实施限产整治,并落实重污染天气生产应急管控措施;二是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予以查处;三是加快实施搬迁工作,目前,企业已初步确定在肥西县中派范围内选址2500亩,用于佳通公司搬迁用地,现已报规划部门论证审查。新项目建设将采用先进的轮胎生产制造技术及污染治理设备,真正实现生产车间全封闭,彻底消除无组织废气排放,实现企业的绿色发展。 高新区:1.针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异味影响问题,高新区管委会成立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分工协作。日常具体工作分别由环境监管执法组、群众信访协调组、转型升级(搬迁)协调组承担。当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驻点执法监察,实时响应监控。高新区环境执法人员在会通公司整改期间24小时实施驻场监察,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限产落实情况;二是加大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企业排污状况。高新区环境执法人员带领监测机构每日对污染物排放因子进行监测,一个月完成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三是禁止生产产生高异味产品,企业目前已主动转移产能,将产生高异味产品全部转移,高新区管委会将持续***督办。减量生产其他产品,对企业限产措施进行监督,确保企业生产情况满足其承诺限产的内容(落实线体开机率不超过70%;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按照合肥市应急措施统一部署,线体开机率不超过60%),并建立限产台账。四是督促企业加大投入。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异味源,废气治理专业厂家驻厂调试培训,建立专业规范维保机制。同时持续开展提标改造,保持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加强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五是合理产业布局,指导企业启动搬迁。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企业启动搬迁,立即启动新厂选址论证工作,列入高新区重大项目定期调度。六是强化居民沟通和环境信息公开,增强群众满意率。群众信访协调组建立主动与群众见面沟通机制,同时督促企业主动听取居民意见,及时将整改工作和日常环境管理情况向居民告知。2.高新区环保分局会同柏堰科技园管委会继续依法加强对合肥市燕美粉末涂料有限公司和合肥力世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厂区日常环境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建立专业规范维保机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 无 |
14 | D3400***********103 | 合肥市经开区的佳通轮胎,每天放排塑料味很重的气体,周边居民不能开窗,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合肥市 | 大气 | 经合肥经开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于11月1日赴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位于经开始信路8号,法人代表陈应毅,主要从事轮胎生产,建设项目已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密炼-预备-成型-硫化。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异味主要来自密炼、硫化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恶臭气体和非甲烷总烃)及污水站运行产生的恶臭气体。2017年以来,佳通公司累计投入2500万元,推进密炼、硫化车间和污水站的废气收集与治理。将密炼车间13台母炼机的投料、卸料和挤出共39个排口废气引入锅炉燃烧;对剩余6台母炼及32#母炼机挤出另1个排口、10台终炼机挤出排口及所有母炼终炼的胶冷共59个废气排口均已安装废气异味治理设施,其中35个排口采用碳纤维过滤+光催化氧化+生物膜片处理工艺,23个胶冷和1台30#打胶机共24个排口采用过滤+低温等离子处理工艺;完成硫化车间已18条围闭罩收集系统和36套过滤+碳纤维吸附+光催化氧化+生物膜片处理工艺的废气异味治理设施建设;对污水站进行封闭并安装1套喷淋+低温等离子+催化吸附废气治理设施。为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提升治理效果,对密炼车间和硫化车间门窗实施封闭;对密炼车间17台母炼机下辅机到胶料引出爬坡段进行了封闭;对密炼废气光催化治理设施加装了434只紫外灯管,并完成对密炼车间10台终炼机下辅机到胶料引出爬坡段进行了封闭。另外,为确保企业废气排放达标,自2018年6月起,经开区环保分局对佳通轮胎实施限产措施,全钢胎、半钢胎限产比例分别为40%、20%。11月1日夜间,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对佳通轮胎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其中半钢胎生产负荷约67.2%,全钢胎生产负荷约59.7%,硫化、密炼车间门窗封闭,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对废气排放开展监督性监测。11月3日,对企业再次开展突击检查,未发现废气治理设施异常运行,硫化、密炼车间门窗封闭。监督性监测数据达标。 | 属实 | 一是督促企业按照限产整治方案继续实施限产整治,并落实重污染天气生产应急管控措施;二是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予以查处;三是加快实施搬迁工作,目前,企业已初步确定在肥西县中派范围内选址2500亩,用于佳通公司搬迁用地,现已报规划部门论证审查。新项目建设将采用先进的轮胎生产制造技术及污染治理设备,真正实现生产车间全封闭,彻底消除无组织废气排放,实现企业的绿色发展。 | 无 |
15 | D3400***********021 | 滁州市琅玡区西涧街道雷桥村,有垃圾污水倾倒至西涧街道垃圾场,污水污染特别严重。 | 滁州市 | 水,土壤 | 琅琊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辖区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琅琊分局主要负责人赶赴扬子街道雷桥村垃圾填埋场(交办反映的倾倒至西涧街道垃圾场,经现场查看实际为扬子街道雷桥村垃圾填埋场)核查,同时联系皖能垃圾焚烧厂负责人,经过对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渗滤液及周边区域认真排查,未发现有垃圾污水倾倒至扬子街道雷桥村垃圾填埋场现象,信访投诉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16 | D3400***********007 | 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五里郢排灌站有一臭水沟(此臭水沟通向濉溪县城),附近一公园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及锻炼的群众。 | 淮北市 | 水、大气 | 经现场调查:此沟为濉溪镇城西沟下游西分支(汴河路至新濉河),全长约350米,已作为黑臭水体逐级上报,同时该城西沟亦为濉溪县行洪排涝沟使用。附近居民房紧邻渠道建设,施工场地受限,上游段部分民房建在大沟上,临沟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沟,影响大沟整治和大沟两侧截污工程。 | 属实 | 治理方案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濉溪县近期将在此段黑臭水体前段设置拦截坝,用污水处理设备对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就近浇灌河堤两岸花草树木,既能够节约水资源,也有助于提升附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第二步:濉溪县将加快对周边地块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大沟作为补水水源,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推进雨污分流工作的同时,为满足日渐增加的污水处理量,濉溪县将加快实施濉溪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届时城西沟将仅保留防洪排涝功能。 |
原濉溪县建委主任:王震 原濉溪县建委副主任:朱利茂 濉溪县建委主任:陈安厚 濉溪县建委副主任:赵夫鸣 濉溪镇副镇长:桂沛春 已被问责 |
17 | D3400***********105 | 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磨子潭路交叉口航空新城附近经常有刺激性味道,疑似橡胶与塑料气味,怀疑是大陆马轮胎厂和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排放的刺激性气味。 | 合肥市 | 大气 | 经高新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南岗科技园管委会环保办于2018年11月2日赴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和大陆马牌轮胎(中国)有限公司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1.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大别山路0818号,主要从事彩色复合钢板生产,其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企业主要生产废气为辊涂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于2017年9月完成原有废气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由催化燃烧工艺改为蓄热式热力焚化炉处理工艺)。检查时企业生产工况正常,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均未见明显异味,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2.大陆马牌轮胎(中国)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南岗科技园大别山路1588号,主要从事乘用车子午胎、两轮车轮胎的生产,其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其中一期、二期及两轮车轮胎项目已履行验收手续,三期项目正在安装调试。企业主要生产废气为密炼、硫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通过干式过滤器、低温等离子和蓄热式焚烧炉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检查时企业生产工况正常,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均未见明显异味,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 属实 | 高新区环保分局会同南岗科技园管委会继续依法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厂区日常环境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建立专业规范维保机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 无 |
18 | D3400***********049 | 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五埠路工业园工业污水一部分排入三铺灌溉站河内,另一部分怀疑排入地下,污染周边环境。 | 蚌埠市 | 水 | 三铺灌溉站位于三铺大沟北端尽头,该灌溉站距离沫河口园区建成区北边界约4公里,灌溉站内泵房从三铺大沟取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接交办单后,沫河口园区管委会于11月2日组织人员对园区范围内三铺大沟段进行现场排查,未发现偷排暗管。沫河口工业园区内重点涉水企业共有14家,淮上区自筹资金对园区化工基地污水管网采取架空主管网设计,其中9家企业污水一企一管通过架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5家企业污水单管单送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14家企业全部加装水污染在线监控设施,4家联入市级监控平台,其余连入区级监控平台,环保部门实时监控企业污水排放。2016年开始淮上区环保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沫河口园区企业污水有偷排或排入地下现象。2017年开始,淮上区对园区地下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利用CCTV影像技术、井下机器人对园区23公里管网进行排查修复。园区现有20000t/d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满足现有企业污水处理需要,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加装在线监控设施,连入国发软件平台。2017年9月开始,每季度由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园区周边地下水取样检测。检测报告结果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无企业污水排入地下迹象。检测结果公示在沫河口园区和沫河口镇公示栏公示。 | 不属实 | 下一步,淮上区一是继续做好园区内涉水企业的日常监管,同时加强对园区内地下污水管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二是继续加大对企业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企业;三是定期检测园区及周边地下水水质。 | 无 |
19 | D3400***********022 | 马鞍山市花山区清河湾小区的168饭店,鼓风机噪音扰民,油烟通过私自接通的道管排放,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对该饭店多次投诉至今没有解决。 | 马鞍山市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该饭店营业时安装在平台上的鼓风机声音较大,油烟未经处理通过管道直接排放,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 属实 | 责令该饭店立即停业整改,拆除原有油烟排放管道和鼓风机,将鼓风机安装在操作间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目前,油烟排放管道和鼓风机已全部拆除,鼓风机已安装在操作间内,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到位。 | 无问责情形 |
20 | D3400***********013 | 举报人在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省级农业示范园内承包了193亩地用于水产养殖,乡镇政府安排环卫工人直接向莲花河喷洒草甘膦农药和百草枯除草剂用于除草,导致承包塘里的螃蟹河虾大面积死亡,造成经济损失达到百万以上。 | 芜湖市 | 水 |
经核查,2016年6月,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都市农业示范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将清除杂草和打捞沟渠漂浮物等事项交由紫香劳务公司处理。2018年7月底至8月初,该劳务公司两名工作人员在举报人(承包户)承包的池塘西部渠道内不当使用农药草甘膦除草剂清除渠道内杂草时,被人发现后及时制止,用量不超过4瓶(1千克装,41%草甘膦水剂),喷洒长约500米,造成部分水体受到污染。白茆都市农业示范区从事河蟹养殖共2户,生产用水均取自该渠道。 9月29日,举报人(养殖户)到鸠江区白茆镇农服中心反映,因在紫香劳务公司工作人员喷洒过除草剂的渠道取水导致承包的约100亩池塘河蟹死亡。镇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于9月29日、10月2日,两次到现场核实情况,该养殖户承包的池塘内仍可见河蟹零星死亡。另一养殖户也在同一渠道内取水,池塘内河蟹生长正常。 10月30日,该养殖户到区信访局反映情况,11月1日又到市信访局反映。市信访局会同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后初步研判,认为属于草甘膦除草剂使用不当。建议举报人通过司法程序或商请水产专家对损失进行评估、协商解决。11月2日,区政法委负责人在区信访局接待了举报人,处理意见如下:1、通过司法程序依法处理。2、由区农林局请省水产专家到现场研判,对损失评估。11月4日,省水产专家和省司法鉴定中心、市、区水产专家到现场进行察看,建议举报人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多处取水样检测,对损失进行评估。 | 属实 |
1、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都市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已要求紫香劳务公司在辖区内使用除草剂时,需提前告知种(养)殖户,并采取相应措施。该劳务公司今后不得在沟渠内水体使用除草剂。 2、建议举报人(养殖户)按照法律途径依法依规解决河蟹死亡受损事宜。 3.鸠江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 无 |
21 | D3400***********033 | 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孟大行政村前李村南侧空地上,一家腌制泡椒的作坊,离居民区很近,气味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去年的腌制水排到灌溉井里影响居民灌溉。 | 亳州市 | 大气,水 | 经查,该作坊为土法腌制泡椒,主要生产设施为在田地里挖掘的12个地窖(长10米、宽2.5米、深1.5米),每个地窖下用3层、上用2层防水塑料布用于防渗;生产工艺为将辣椒和盐、醋混合后,用土封存约1个月后,将泡椒连同腌制水出售给其他加工厂家进行深加工。现场检查未发现泡椒腌制水外排和和排入灌溉井现象。 | 属实 | 对该作坊擅自进行土法泡椒生产行为,已责令其待本批次泡椒出产后,停止土法加工,若继续生产经营的,必须完善经营证照和用地、环评等手续,优化生产工艺。 | 无 |
22 | D3400***********008 | 安庆市岳西县温泉镇桃林村寨岩组105国道旁,2017年建有一所临时沥青搅拌站,生产时产生刺鼻沥青气味,运输车产生大量扬尘,污染周边环境;建搅拌站修路时将约1万立方渣土倾倒至周围山上,部分渣土落入河流被河水冲走。多次投诉没有解决。 | 安庆市 | 大气,土壤 | 2018年11月4日岳西县住建局会同县城市管理局、环保局、温泉镇党委、人民政府到温泉镇桃岭村沥青搅拌站现场进行核实,该搅拌站为安徽中升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目前该处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已停产多时,检查时未发现扬尘等问题,场地、道路已进行硬化,砂石材料已进行覆盖,现场设有固定和移动雾炮、现场无污染周边环境的状况,建设搅拌站修路的土方倾倒到周边的矿山上,目前该处山场植被已恢复,据搅拌站负责人口述建搅拌站修路为原矿场道路扩建,渣土方量较少,现场河道旁未发现渣土。但石料堆场未完全密闭,危废仓库内将新旧活性炭混放,未建立危废管理台账,部分喷淋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未设置进出车辆冲洗设施,淋溶水收集设施不完善。 | 属实 | 岳西县于2018年11月5日向该当事人下达了《关于对安徽中升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环境监察意见》岳环监察〔2018〕94号,并告知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整改,要求该单位于2019年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销号材料。整改措施:1、对沥青搅拌站石料堆场进行密闭,搅拌站石料堆场未完全密闭的地方,增加三方围挡,完全密闭,2018年11月6日开始实施围挡,在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混放在危废仓库中的新旧活性炭分开堆放,建立危废管理台帐;2、检查维修喷淋设施,2018年11月6日开始对喷淋设施进行维修,15日前完成修复工作,以后定期检修,保持喷淋设施正常使用。3、设置进出车辆冲洗设施,完善淋溶水收集设施。由于该公司产品对温度有要求,禁止喷淋,现在搅拌站进出处口设立雨水槽清洗车辆,在沉淀池旁边增设雨水收集槽,最终注入沉淀,经沉淀过滤变成清水后循环使用。 | 无 |
23 | D3400***********052 | 滁州市天长市铜城镇精细化工集中区内修一制药、开林化工等几家企业排放工业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铜龙河,造成河水严重污染。 | 滁州市 | 大气,水,其他污染 | 天长市组织天长市环保局、水利局、铜城镇等对该信访件开展调查处理。经查:1.信访件涉及的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的生产,由于该公司调试期间群众投诉不断,目前已停止生产。其“年产198吨普仑司特无水物等十二种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1月2日经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滁环〔2016〕500号);2018年4月16日,该公司完成二号精制车间、二号合成车间、仓储、办公场所及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类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进入调试状态。该公司建成设计能力500吨/天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混凝预处理-铁碳微电解-芬顿-厌氧-水解酸化-一级接触氧化-二级接触氧化-臭氧杀菌工艺,对工艺废水、冲洗水、生活废水进行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通过高架明管汇入铜城镇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后外排,不直接向环境排放。该公司合成车间、精细车间针对不同的废气各安装了3套废气处理设施,分别为碱淋洗+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用于吸收盐酸等酸性挥发性溶剂;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主要用于车间粉尘的处理;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解主要使有机或无机高分子恶臭化合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物从而有助于活性炭的吸附,3套废气处理装置分区处理提高废气处理效果;同时,采取了封闭收集+碱液淋洗的工艺对污水处理站废气进行收集处置。针对群众多次投诉该公司气味影响,天长市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公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2018年6月下旬“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2018年6月30日出具的编号为:HZ18F1401Z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无组织甲醇、甲苯、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五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2018年11月2日上午,天长市环境保护局会同铜城镇党委、政府及该公司负责人在铜城镇召开“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环保问题专家咨询会”,邀请南京工业大学、安徽省化工研究院专家踏勘该公司现场并审阅环评文件。专家一致认为:该公司已按环评要求建设了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对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技术措施,最大程度的降低排放浓度给出了指导性意见。前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开挖,发现私自开凿的水井一口,水样经天长市环境监测站监测PH值7.63、COD10Lmg/L(低于检出限)、氨氮0.127mg/L,指标未见异常,排除利用水井排污的可能。2.信访涉及的安徽开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性涂料、防腐涂料生产,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其“年产1万吨水性涂料及1万吨新型环保防腐涂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1月9日,经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滁环〔2014〕25号);企业在完成水、气自主验收的同时于2018年5月25日完成固废、噪声竣工验收(滁环评函〔2018〕33号)。该公司工艺废水、生活废水、地面设备清洗水及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通过高架明管汇入铜城镇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后外排,不直接向环境排放;该公司工艺废气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危险废物交由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置。该公司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监测数据、委托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3.铜龙河水质。2018年11月2日天长市环境保护局采集了铜龙河水样进行监测,同时梳理了2018年5月2日至10月9日的五次监督性监测数据,汇总六次监督性监测数据显示:铜龙河水样所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V类标准限值;主要指标接近或符合III类标准。铜龙河水质状况优良。 | 属实 | 对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在厂区内私自开凿水井的违法行为,天长市水利局已依法下达《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水罚字〔2018〕第01号),当事人已履行处罚决定,将非法开凿的水井封填完毕并将罚没款5万元缴纳到位。 | 无 |
24 | D3400***********034 | 马鞍山市花山区红旗桥铁道口沿铁道西侧800米处,一家非法钢渣加工点扬尘污染严重,设备生产时噪声严重扰民,属于散乱污企业。 | 马鞍山市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在红旗桥铁道口沿铁道西侧800米处,发现一座无名废旧仓库,现场无序堆放少量钢渣及筛选设备,现场无加工生产活动。投诉人反映的钢渣加工点为赵承锁钢渣加工厂,无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该钢渣加工点前期有生产加工行为,存在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 | 属实 | 对赵承锁钢渣加工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立即清除仓库钢渣及筛选设备。目前,露天堆放的钢渣及筛选设备已全部清运。 | 无问责情形 |
25 | D3400***********056 | 淮南市凤台县尚塘镇黄圩村大李庄西侧、凤利路南侧的砂石料经营点粉尘污染严重。 | 淮南市 | 大气 | 信访件反映地点位于淮南市凤台县尚塘镇黄圩村大李庄西侧、凤利路南侧“尚塘乡液化气充装站”项目闲置场地内。尚塘镇进行农村道路提升工程建设,施工方在此处临时堆放道路施工用料,并非砂石料经营点。 | 属实 | 接转办信访件后,凤台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环保、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赶到现场进行核查督办,要求尚塘镇对该临时堆放点的砂石立即清除。截止11月4日,该处临时堆放点砂石等杂物已全部清除,地磅已拆除,地面实施了覆土。 | 无 |
26 | D3400***********100 | 合肥市滨湖新区巴黎都市小区一期东广场,夜间广场噪音扰民。 | 合肥市 | 噪音 | 经包河区方兴社区工作人员会同公安包河分局执法人员于11月2日赴巴黎都市小区一期东广场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该广场夜间有居民跳广场舞,噪声较大,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巴黎都市小区一期东广场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湖北路与长沙路交口西南角,噪音污染来源于该小区十五名居民跳广场舞播放音乐,每晚19点30分左右开始至20点30分左右结束。 | 属实 | 包河区方兴社区已与广场舞组织者沟通协商,组织者已同意在广场舞活动中将降低音乐音量,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下一步,包河方兴社区将加大此地巡查力度,并联合公安包河分局与佳源物业和广场舞组织者对接,共同将广场舞噪音的影响降到最低。 | 无 |
27 | D3400***********017 | 合肥市经开区翡翠湖今年以来水质恶化,怀疑有养鱼、捕鱼,周边有生活污水排放入翡翠湖。 | 合肥市 | 水 | 经合肥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工作人员会同翡翠湖管养单位公用事业发展公司现场于11月2日赴翡翠湖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因翡翠湖上游汇水区域部分小区等单位管网存在损坏或错接,导致有少量生活污水入湖,同时因翡翠湖自2006年改造蓄水后水位较高,死水湾水体得不到交换,加上建成区城市径流初期雨水携带一定的污染物对湖区水质产生一定影响。湖内投放了一定数量的鱼苗,主要是为改善翡翠湖水质,净化水体,没有投放饵料等饲养行为。 | 属实 | 一是对投放的鱼苗种类和数量严格控制,禁止投放饵料;二是在2018年11月4日前完成入湖生活污水截流应急整改;三是加大管养力度,由合肥经开区公用公司及时打捞水面垃圾、杂物,收割处理水生植物,减轻对水体水质影响;同时为进一步改善水质,邀请专业水治理单位在水质较差的死水湾区域做改善水质实验,成功后立即推广应用,并持续推进上游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排查整治,督促存在错接混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完成整改。 | 无 |
28 | D3400***********055 | 合肥市包河区巢湖南路路面积尘严重,影响出行。 | 合肥市 | 大气 |
经包河区淝河镇工作人员会同区城管委执法人员于11月2日赴巢湖南路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巢湖南路扬尘污染较大,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包河区淝河片区东临南淝河、西至十五里河中段高铁南站片区、北接老城区、南抵包河经开区,总占地面积32600亩。2016年8月,经摸底调查,该区域居住群众12260户,多为“城中村”,环境脏乱差。巢湖南路大型车辆出入频繁,导致路况变差、道路基础设施破损严重,致使路基垫层外渗,道路清扫保洁难度大;并且巢湖南路周边存在南淝河路、郎溪路二、三标等施工工地,途经上述工地的南淝河路及郎溪路尚未完全开通,工地渣土运输主要经过巢湖南路,加剧路面循环污染。虽然已采取了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和洒水降尘力度等措施,但无法根治该区域严重的扬尘污染问题。位于巢湖南路、南淝河路沿线集聚混凝土搅拌站共19家。其生产、运输过程带来的扬尘、噪音及水污染问题严重,居民苦不堪言。近几年,有关淝河镇混凝土搅拌站污染的热线投诉、网友留言居高不下。 针对淝河片区脏乱差的状况,包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深入研判,自2016年初,即开始全面谋划论证淝河片区整体改造工作。其中,针对片区范围内的19家混凝土企业,由于不符合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未来改造发展业态布局,包河区将其全部纳入搬迁改造范围,并迅速启动相关工作。 1、加快签订搬迁协议。对19家混凝土搅拌站下达搬迁改造通知,并陆续启动丈量、评估、签订协议及补偿相关工作。针对企业主反映的补偿问题,包河区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耐心开展政策解释和***沟通工作,尽量取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截至目前,已与16家搅拌站签订了搬迁协议。下剩3家企业由于对搬迁补偿存有一定异议,目前正在积极洽谈推进中。 2、积极对接复建事宜。考虑到混凝土企业搬迁可能带来的订单协议违约、员工就业及往来债务等问题,包河区积极协调对接,全力支持搬迁企业开展复建工作。 3、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针对混凝土搅拌站搬迁复建前的生产运营,包河区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扬尘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教育。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针对淝河片区混凝土企业的信访投诉量大的情况,辖区淝河镇、村居对混凝土企业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其文明生产,并落实相关降尘抑尘等环保措施。二是强化监控巡查。区住建局通过行业视频系统,常态化监控搅拌站内洒水降尘、物料覆盖及生产运营环节的扬尘防治;区环保局、辖区淝河镇等加大日常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依法行政处罚。对于环保不达标、未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混凝土企业经营行为,区环保等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落实整改措施。 | 属实 |
1、包河区淝河镇加大对周边工地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确保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对巢湖南路等重点路段进行严格巡查,对过往抛洒滴漏车辆进行依法查处。 2、2018年至今,包河区住建局对淝河镇巢湖南路周边混凝土企业共巡查54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9份,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均敦促企业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到位。 3、针对巢湖南路路面扬尘的路况实际,为做好大气污染控制,包河区环卫服务中心不断增加了作业车辆,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实行循环作业。在夜间完成全区主次干道统一的冲洗保洁作业,在白天做好路面保湿抑尘工作,并在晚间薄弱时段增派车辆加强路面降尘保湿。具体措施:(1)洒水车依次循环路面洒水作业,保持路面湿润,抑制扬尘;(2)洗扫车湿扫路牙灰砂,将路牙边的灰砂洗扫干净;(3)小货车清运石子、灰砂;(4)道路养护车配合人工对人行道进行冲洗作业。 | 无 |
29 | D3400***********037 | 合肥市包河区巢湖南路绿色港湾小区东北边的小河,污水管网修之前河水很清,修后今年夏天河水很臭,目前不臭,怀疑是污水管道接错了或者小区污水倒灌;小区西侧的小河常年发臭。 | 合肥市 | 水 | 经包河区淝河镇工作人员会同住建局、农林水务局工作人员于11月2日赴绿色港湾小区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东北侧小河水质较清,西侧小河河水发臭,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绿色港湾小区东北边的小河为徐涵中心沟,目前水质较好无异味,前期包河区淝河镇、住建局已对大蒋站排涝沟进行检测,共排查8处排水口,其中3处已废弃,另有4处排水口位于拆迁区域内民房生活用水排放和农田灌溉沟渠排口,属于雨污混排口,后期将结合淝河片区改造,对其进行整改修复。检测过程中未发现该沟渠污水管道混接或者小区污水倒灌现象,新修的巢湖南路雨污水管网均未接入该沟渠。2018年6月包河区住建局已安排检测单位对小区西侧小河污水来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兰渡路雨污合流管线及两侧明渠、暗渠和污染源导致该沟渠水质较差。 | 属实 | 根据《包河区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调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包河区淝河镇联合区住建局、农林水务局将对小区西侧小河进行后续溯源、整治工作。淝河镇牵头组织溯源排查后制定截污方案,实施截污工程。区农林水务局负责明渠、暗渠调查和整治工作,包河区市政处调查和整治兰渡路合流管道,沿线城中村污染源由包河区淝河镇调查和整治。目前,包河区淝河镇已定期对徐涵中心沟进行河面浮萍打捞清理,保持河面整洁。 | 无 |
30 | D3400***********030 | 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泉水村李庄村民组西边的永祥塑料厂夜间生产排放难闻废气,废渣偷偷在厂内挖深沟填埋,。 | 合肥市 | 大气,土壤 |
反映的永祥塑料厂全称为庐江县永祥废旧再生塑料厂,位于庐江县白湖镇泉水村境内,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加工,法人代表王永祥。该厂年产6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4月份经庐江县环保局审批(庐环[2008]68号)。2010年12月份,该项目通过了庐江县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庐环验[2010]30号)。2009年4月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11月1日夜间,庐江县环保局会同白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该厂核查,现场该厂未生产,也未发现有生产痕迹。之前该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庐江县环保局于2018年8月9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庐环﹝2018﹞124号)责令其停产整改,该厂将整改期间废渣存放在防渗池内。现场厂区未发现深沟填埋废渣痕迹。 | 不属实 | 庐江县环保局和白湖镇政府将加大对庐江县永祥废旧再生塑料厂监管力度,监督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 无 |
31 | D3400***********036 | 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与煤场路交口西南角(休宁路与合作化路交口东北角)的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粉尘、噪声污染扰民;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每周至少两次卸煤粉尘、噪声污染扰民。 | 合肥市 | 大气,噪音 |
经蜀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经促局、发改局、稻香村街道于2018年11月2日赴企业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 1.该企业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现有5台锅炉(其中1台正常使用,4台停用进行升级改造),锅炉升级改造过程存在施工噪声污染。该公司煤堆场处于露天状态,未落实防尘措施。2.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南七货场作业场所(卸煤区)为露天作业场所,未建大棚覆盖。现场约10名工作人员正在清扫卸煤区地面,地面干燥,粉尘大,清扫过程无降尘措施。通过前期检查和翻阅台账发现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据了解,该货场于2018年10月投入使用雾炮车,2018年11月2日现场监察时雾炮车洒水台账已记录到2018年11月5日。 | 属实 | 1.蜀山区环保局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蜀环决〔2018﹞1103号),并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其立即整改,同时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该公司整改如下:①由该企业集团公司统一调度,将该公司1/4的热负荷分配至皖能合肥电厂及天源分公司,以降低该公司火车来煤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减少卸煤噪音,在卸煤过程中,车门轻关轻开,禁止鸣笛;③该企业原有移动式喷雾机一台,计划在2018年12月底前再购买一台车载式移动雾炮设备,用于抑制火车卸煤及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扬尘;④该企业在原有水管及喷头的基础上增加固定水管40米,洒水喷头5个,用于煤场东部洒水抑尘;⑤购买防风抑尘网或者人工草皮对煤场进行全覆盖;⑥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对煤场实现无死角监控;⑦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管理,设置煤场专职管理班组,在火车卸煤后进行喷水降尘,并对燃煤进行覆盖,燃煤转运过程中进行洒水、清扫等,严控噪音及扬尘的产生;⑧根据“621”发展战略计划2年内由皖能合肥发电厂及金源热电机组改扩建,取代该企业供热负荷2.蜀山区环保局对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南七货运站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该单位整改如下:①自2018年11月2日24时起,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南七货运站Ⅰ道(北侧铁路线)无限期停止接卸煤炭运输列车;②自2018年11月2日24时起,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南七货场Ⅱ道(南侧铁路线)在地铁公司和该企业共同达成关于铁路货场环保整体改造方案并获得环保部门核准同意前,暂停止接卸煤炭运输列车。此项措施书面通知企业。③2018年11月2日函告中国铁路总公司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货运中心,即日起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南七货运站Ⅰ道停止接卸、Ⅱ道暂停接卸煤炭。④自2018年11月3日起30天内,责成南七货运站内各经营户将现有存煤全部清运出南七货运站,在此期间除煤炭外运车辆外,禁止一切车辆进入货运站;煤炭外运车辆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落实限高、苫盖、车身、车胎清扫冲洗等措施。⑤自2018年11月3日起,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南七货场Ⅰ道(北侧铁路线)仅留5米宽路面作为雾炮洒水车作业通道,路面每日清扫;货场内其余地面,用绿色苫布进行苫盖,并组织人力不定期对苫盖地面进行清扫,清扫后恢复苫盖,场地清扫与洒水跟班作业。⑥自2018年11月4日起,对站内各煤炭经营户现存煤炭外运车辆,严格按照地铁公司2018年第4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进行装车作业。⑦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针对无法禁止的国铁货运列车在南七货运站调车及存车作业,与国铁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最大程度减少鸣笛。⑧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相互协作,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格检查,严肃纪律,对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一律从重处罚。 | 无 |
32 | D3400***********015 | 合肥市蜀山区康馨民家小区附近煤场和众城热电厂,无防尘措施,噪音污染严重,多次投诉整改不到位,要求企业搬迁。 | 合肥市 | 大气,噪音 |
经蜀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经促局、发改局、稻香村街道于2018年11月2日赴企业场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 1.该企业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现有5台锅炉(其中1台正常使用,4台停用进行升级改造),锅炉升级改造过程存在施工噪声污染。该公司煤堆场处于露天状态,未落实防尘措施。2.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南七货场作业场所(卸煤区)为露天作业场所,未建大棚覆盖。现场约10名工作人员正在清扫卸煤区地面,地面干燥,粉尘大,清扫过程无降尘措施。通过前期检查和翻阅台账发现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据了解,该货场于2018年10月投入使用雾炮车,2018年11月2日现场监察时雾炮车洒水台账已记录到2018年11月5日。 | 属实 | 1.蜀山区环保局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蜀环决〔2018﹞1103号),并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其立即整改,同时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该公司整改如下:①由该企业集团公司统一调度,将该公司1/4的热负荷分配至皖能合肥电厂及天源分公司,以降低该公司火车来煤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减少卸煤噪音,在卸煤过程中,车门轻关轻开,禁止鸣笛;③该企业原有移动式喷雾机一台,计划在2018年12月底前再购买一台车载式移动雾炮设备,用于抑制火车卸煤及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扬尘;④该企业在原有水管及喷头的基础上增加固定水管40米,洒水喷头5个,用于煤场东部洒水抑尘;⑤购买防风抑尘网或者人工草皮对煤场进行全覆盖;⑥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对煤场实现无死角监控;⑦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管理,设置煤场专职管理班组,在火车卸煤后进行喷水降尘,并对燃煤进行覆盖,燃煤转运过程中进行洒水、清扫等,严控噪音及扬尘的产生;⑧根据“621”发展战略计划2年内由皖能合肥发电厂及金源热电机组改扩建,取代该企业供热负荷。2.蜀山区环保局对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南七货运站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该单位整改如下:①自2018年11月2日24时起,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南七货运站Ⅰ道(北侧铁路线)无限期停止接卸煤炭运输列车;②自2018年11月2日24时起,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南七货场Ⅱ道(南侧铁路线)在地铁公司和该公司共同达成关于铁路货场环保整体改造方案并获得环保部门核准同意前,暂停止接卸煤炭运输列车。此项措施书面通知企业。③2018年11月2日函告中国铁路总公司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货运中心,即日起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南七货运站Ⅰ道停止接卸、Ⅱ道暂停接卸煤炭。④自2018年11月3日起30天内,责成南七货运站内各经营户将现有存煤全部清运出南七货运站,在此期间除煤炭外运车辆外,禁止一切车辆进入货运站;煤炭外运车辆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落实限高、苫盖、车身、车胎清扫冲洗等措施。⑤自2018年11月3日起,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南七货场Ⅰ道(北侧铁路线)仅留5米宽路面作为雾炮洒水车作业通道,路面每日清扫;货场内其余地面,用绿色苫布进行苫盖,并组织人力不定期对苫盖地面进行清扫,清扫后恢复苫盖,场地清扫与洒水跟班作业。⑥自2018年11月4日起,对站内各煤炭经营户现存煤炭外运车辆,严格按照地铁公司2018年第4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进行装车作业。⑦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针对无法禁止的国铁货运列车在南七货运站调车及存车作业,与国铁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最大程度减少鸣笛。⑧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相互协作,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格检查,严肃纪律,对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一律从重处罚。 | 无 |
33 | D3400***********003 | 合肥市新站区梅冲湖路与九顶山路向南150米,原爱瑞德企业院内有二家木材厂,隔壁有一家木材厂,共3家木材厂进行木材破碎,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多次投诉没有得到解决。 | 合肥市 | 大气,噪音 | 新站区环保局会同三十头社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于11月2日赴投诉企业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投诉反映的爱瑞德企业实际为原安徽国仓管桩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院内有两处露天木材破碎加工点(无营业执照,实际经营者为同一人:王闫)、该公司南侧围墙外有一家木材破碎加工点(营业执照注册名:合肥肥东环能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三处木材加工点现场灰尘较大。 | 属实 | 转办投诉前,我区已在调查处理,11月1日现场约谈了两处木材加工厂负责人,要求立即停止生产,清理现场。11月2日区环保分局针对合肥肥东环能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王闫分别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合环(新)罚告字〔2018〕183号、〔2018〕190号,分别罚款2万元,共计4万元。目前,投诉的3处木材加工点均已停产,现场生产设备已拆除。 | 无 |
34 | D3400***********009 | 合肥市包河区巢湖南路有十余家混凝土搅拌站,进出搅拌车辆扬尘污染严重,搅拌车辆闯红灯有安全隐患,多次投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 合肥市 | 大气 |
经包河区淝河镇工作人员会同区住建局、交警包河大队执法人员于11月2日赴巢湖南路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巢湖南路扬尘污染较大,确实存在大型车辆闯红灯现象,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包河区淝河片区东临南淝河、西至十五里河中段高铁南站片区、北接老城区、南抵包河经开区,总占地面积32600亩。2016年8月,经摸底调查,该区域居住群众12260户,多为“城中村”,环境脏乱差。巢湖南路大型车辆出入频繁,导致路况变差、道路基础设施破损严重,致使路基垫层外渗,道路清扫保洁难度大;并且巢湖南路周边存在南淝河路(东二环—长春街)、郎溪路二、三标等施工工地,途经上述工地的南淝河路及郎溪路尚未完全开通,工地渣土运输主要经过巢湖南路,加剧路面循环污染。虽然已采取了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和洒水降尘力度等措施,但无法根治该区域严重的扬尘污染问题。位于巢湖南路、南淝河路沿线集聚混凝土搅拌站共19家。其生产、运输过程带来的扬尘、噪音及水污染问题严重,居民苦不堪言。近几年,有关淝河镇混凝土搅拌站污染的热线投诉、网友留言居高不下。针对淝河片区脏乱差的状况,包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深入研判,自2016年初,即开始全面谋划论证淝河片区整体改造工作。其中,针对片区范围内的19家混凝土企业,由于不符合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未来改造发展业态布局,包河区将其全部纳入搬迁改造范围,并迅速启动相关工作。 1、加快签订搬迁协议。对19家混凝土搅拌站下达搬迁改造通知,并陆续启动丈量、评估、签订协议及补偿相关工作。针对企业主反映的补偿问题,包河区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耐心开展政策解释和***沟通工作,尽量取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截至目前,已与16家搅拌站签订了搬迁协议。下剩3家企业由于对搬迁补偿存有一定异议,目前正在积极洽谈推进中。 2、积极对接复建事宜。考虑到混凝土企业搬迁可能带来的订单协议违约、员工就业及往来债务等问题,包河区积极协调对接,全力支持搬迁企业开展复建工作。 3、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针对混凝土搅拌站搬迁复建前的生产运营,包河区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扬尘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教育。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针对淝河片区混凝土企业的信访投诉量大的情况,辖区淝河镇、村居对混凝土企业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其文明生产,并落实相关降尘抑尘等环保措施。二是强化监控巡查。区住建局通过行业视频系统,常态化监控搅拌站内洒水降尘、物料覆盖及生产运营环节的扬尘防治;区环保局、辖区淝河镇等加大日常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依法行政处罚。对于环保不达标、未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混凝土企业经营行为,区环保等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落实整改措施。 | 属实 |
1、包河区淝河镇加大对周边工地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确保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对巢湖南路等重点路段进行严格巡查,对过往抛洒滴漏车辆进行依法查处。 2、2018年至今,包河区住建局对淝河镇巢湖南路周边混凝土企业共巡查54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9份,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均敦促企业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到位。 3、针对巢湖南路路面扬尘的路况实际,为做好大气污染控制,包河区环卫服务中心不断增加了作业车辆,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实行循环作业。在夜间完成全区主次干道统一的冲洗保洁作业,在白天做好路面保湿抑尘工作,并在晚间薄弱时段增派车辆加强路面降尘保湿。具体措施:(1)洒水车依次循环路面洒水作业,保持路面湿润,抑制扬尘;(2)洗扫车湿扫路牙灰砂,将路牙边的灰砂洗扫干净;(3)小货车清运石子、灰砂;(4)道路养护车配合人工对人行道进行冲洗作业。 4、加强交通管理。交警包河大队在二环路和巢湖南路设置了固定岗,对该片区的大型车辆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是针对闯红灯重点违法行为,一律予以200元记6分的处罚,同时加大对辖区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倡导文明行车,目前该区域交通环境良好。 | 无 |
35 | D3400***********001 | 合肥市庐阳区南国花园小区9号楼南侧5米左右,变压器产生低频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合肥市 | 噪音 | 11月2日上午,亳州路街道、庐阳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联合供电部门对南国花园9号楼南侧5米变压器进行现场查看,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声进行检测。经检测噪声超标,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亳州路街道于11月5日向供电部门去函要求落实整改。目前供电部门正联系对该处变压器安装隔音罩,预计11月8日前制作完成,亳州路街道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 | 无 |
36 | D3400***********010 | 合肥政务区附近的发能太阳海岸、恒大华府小区、融科城小区附近每隔两三天夜间就能闻到刺鼻性气味。 | 合肥市 | 大气 |
经开区:经合肥经开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环保第三方巡查人员于11月1日开始连续3天昼间、夜间赴融科城小区周边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一致。经排查,融科城小区附近合肥经开区辖区范围均为商住小区,排查未发现该小区周边合肥经开范围有反映类似气味企业。 蜀山区:经蜀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笔架山街道于2018年11月2日赴政务区发能太阳海岸、恒大华府2个小区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但未在我辖区发现气味源)。 经查,2个小区周边为居民楼及匡河景观带,环境质量较好,未发现刺鼻性气味,且笔架山街道辖区范围内无工业企业。通过进一步走访群众,发现刺鼻性气味是间歇性的,且在高层闻到的概率较大。 | 属实 |
经开区:安排环保第三方巡查人员每天昼间、夜间对融科城周边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蜀山区:2018年11月3日,笔架山街道牵头召开发能太阳海岸、恒大华府2个小区居民“关于晚间刺鼻性气味问题基本调查摸底情况通报会”,参加会议人员有小区业委会、业主、党员、物业公司等代表。会议通报了该信访件调查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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