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强力打造宜商宜居新福泉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福泉城镇化建设进程。2012年,我市城镇建设围绕“新型工业化城市、历史文化名城、黔中经济区重要交通节点城市”的城市定位和“突出核心、加速聚集,快建新区、稳改旧城,东西拓展、培育强镇,打造宜居、彰显古城”的总体思路,强力推进“五场一园一中心一环线”等项目建设。力争到2013年,福泉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城市供水普及率达100 %,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8.15平方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城镇人口达13.4万人,城市建成区面积增加1.5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到42.01%。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城镇化建设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建设年浓厚氛围。
二是抓好协调强化落实。各级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继续推行重点工作集团承包和重大项目“五个一”制度(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将城镇建设重点项目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重点项目谋划一批、建设一批,提高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竣工率。
三是抢抓时间争赶进度。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将重点项目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建立倒排工期制,确保工程按时序推进。
四是***瓶颈增添活力。国土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改、财政等部门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用足用好政策,以政策换资金,以资源换资金,将有限资金效益最大化。
五是注重质量打造精品。全市城镇建设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制定城镇发展规划,力争做到建设一项工程,增加一个精品,留下一个亮点。
六是强化督查注重考核。为确保工程有序推进,市委、市政府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对扎实推进工作、措施有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