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屏发改价格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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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县各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现将《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发改发〔2018〕43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发改发〔2018〕435号)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屏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屏山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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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22:50: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