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6月我市生活垃圾发电135亿度焚烧处理3113万吨
【桂林日报讯】(记者周文俊 通讯员曾怀宇)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反映着一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和卫生水平。记者从桂林市环卫处了解到,自2018年我市生活垃圾进入“焚烧时代”以来,截至今年6月30日,累计处理进厂垃圾153.45万吨,实现发电量5.81亿度。其中,今年上半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31.13万吨,发电1.35亿度。
我市城市生活垃圾主要由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处理,包括建成区和灵川县的生活垃圾。该厂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20日建成投产发电,装置2台750t/d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1500t/d(同时预留二期工程750t/d规模用地,并配置装机容量为18MW的发电机组),配置中温中压(400℃、4.0MPa)余热锅炉系统、1台35MW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炉渣收集储存系统、飞灰收集稳定化系统、循环冷却系统以及办公楼、宿舍楼等配套设施。垃圾焚烧发电采用“垃圾全量焚烧+飞灰固化+剩余物综合利用”工艺,利用焚烧垃圾余热发电。烟气净化采用“SNCR+高速旋转雾化反应器+氢氧化钙+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的组合工艺技术,烟气排放指标满足且严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该厂年处理生活垃圾量达55万吨,可发电2.12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燃煤6.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万吨。
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活垃圾采用焚烧处理,可实现减重80%左右、体积减量90%以上,有效减少垃圾填埋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同时,经过高温焚烧后能消除垃圾中大量有害病菌和有毒物质,可有效地控制次生病菌对水资源、土壤、大气环境的污染。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以来,不仅继续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还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变废为宝,为我市减污降碳、清洁能源生产发挥积极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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