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工程系列防城区初级评委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2021年度工程系列防城区初级评委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防城区工程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防城区荣桂建材城13栋二楼防城区工信局办公室),电话:0770-3250096,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防城港市防城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
防城港市防城区工程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