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六项监管措施持续加强肺炎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诊断治疗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提出了六项具体措施,以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由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巡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组织开展不定期巡回督查,切实做到质量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二是突出重点单位巡查。重点对市、县、乡公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县疾控中心、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市区、县城所在地零售药店等单位实施动态巡查、***飞检、突击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排查风险隐患。
三是加强重点品种监管。重点检查防控用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非接触式红外体温计、一次性输液器与注射器、呼吸机、气管插管、呼吸管路、监护仪、床旁X线等品种质量情况,实施异地协查、实地核查、监督抽检,确保质量安全有保障。
四是强化购进质量管控。监督防控单位和相关企业必须从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认真核查资质资料,严格入库验收管理,做到购进渠道合法、产品质量保证,严防不合格产品购入。
五是严格规范存储管理。监督落实存储养护措施,对购进的药械必须按照产品包装标注的温度要求保管储存,该冷藏的必须冷藏,归类存放,定期自查,健全养护资料,防止过期变质,影响临床使用。
六是实施严管重罚措施。要做到监管在先、狠刹苗头、重拳打击、决不手软,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药械、超范围生产经营或无证生产经营药械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行政处罚到位,涉嫌犯罪及时移交,形成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