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北区大垌镇米家村梁兆威养猪场污染问题(第二十六批受理编号D07020006)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五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六批编号D4500***********006:反映钦北区大垌镇米家村公所一队,梁兆威养猪场,散发臭气,产生的排泄物及污水直排农田,导致农田受到污染,无法再种植农作物。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局、大垌镇政府等单位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钦北区大垌镇米家村公所一队梁兆威养猪场业主为米家村村民梁兆威,目前养殖场存栏有68头猪,其中大中猪28头,小猪40头,栏舍面积约100平方米。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梁兆威养猪场为散养户,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养猪场没有雨污分离和沼气池等减排设施,属于直接排放。
(三)相关投诉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区还没接到关于此问题的其他投诉。
二、现场调查情况
现场调查发现,梁兆威养猪场没建有雨污分离及减排设施,养猪场畜禽排泄物直接外排,造成了一定的水污染及大气污染,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养猪场周边的农田为养猪场业主所属,目前业主已在周边农田种植了芋头和牧草。
三、处理情况
在现场调查中,养猪场业主梁兆威表示已经新建有栏舍,且正在搬迁中,业主现场承诺在3天内完成清栏并且以后不再使用该养殖场养殖。针对此情况,我区明确要求业主加快搬迁清栏,在7月8日前必须完成搬迁清栏,同时要求业主按照环保标准做好新养殖场的环保设施建设,规范养殖管理,防止新养殖场产生新的污染。
四、下一步计划
继续***梁兆威养猪场搬迁清栏动态,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对梁兆威新养猪场的管理指导,指导业主采用“微生物+”的生态养殖模式养殖。
2018年7月5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