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四举措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宿迁始终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科创主体扩容提质方面下苦功,创新企业梯队持续壮大。
一是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并举。实施高企扩容提质计划,推进“小升高”“规转高”,完善市培育库、落实奖励政策、健全培育机制,全市高企数达6***家、同比增长24.3%,增幅全省第三。
二是积极支持领军企业发展壮大。探索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库机制,加快形成科技创新型企业集群,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达到2165家,入选省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2家,新增省潜在独角兽企业1家、瞪羚企业3家。
三是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产业链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培育创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已实现全市产业链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超过60%、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四是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发挥“苏科贷”的引导作用,针对科技型企业开发新的贷款产品,鼓励银行执行优惠贷款利率,“苏科贷”年度新增1.76亿元,累计投放2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