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茶滘涌)项目燃气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茶滘涌)项目燃气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茶滘涌)项目燃气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主要迁改量:燃气管及相关配套等,包括燃气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迁改。具体迁改方案需配合主体工程施工方案变化。
二、工作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工程所在的地区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或达到原有工程标准。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经参建各方确认的开工文件之日计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报价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2.1和2.2资质:
2.1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②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报价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询比资质要求。
2.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以下承包资质之一,且须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2019年6月前核发或更新的证需含PE专项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报价人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4.1拟委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报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②具备石油化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报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石油化工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拟委派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有燃气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或石油化工类中级(或以上)或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含相近专业),且在报价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单位注册。
5.报价人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关于联合体
6.1允许联合体报价,但只接受最多由二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2报价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6.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
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注:施工部分: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成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 361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 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报价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设计部分: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成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 361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 846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700000.00元,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2.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下浮率(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并计算出报价总报价,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结算:采用清单计价方式,计价依据执行编制期适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套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补充定额、当期人、材、机价格(市造价管理机构未发布的价格实行市场询价)。结合中选时的下浮率及合同的计价方式作为结算的依据。
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4. 本工程因现场位置受限,迁改时170万元为理想条件下全部迁改的最高限价,实际施工费用以管线业主批复的迁改方案为准。实际施工可能会与最高限价有差距。
5. 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委托书的交付
询比代理服务费按照询比项目的中选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计费标准乘以95%(100%减5%)进行计算,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或委托函)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计算公式:
询比代理服务费=中选金额×服务类计费标准×95%。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1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17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21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荔天大厦B座4楼,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85****0417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156****7371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3年3月17 日
***:花地河东侧道路(浣花西路-茶滘涌)项目燃气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询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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