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12月9日,于洪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俊刚、曲万成、于东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东主持会议,区领导李红明、王永亮、孙浩、刘巍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调整于洪区202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区政府关于于洪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及2023年债务预算安排的报告,区政府关于项目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和“两邻”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区监委关于扎实推进“阳光三务”、助力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区政府调整于洪区202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批准于洪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和2023年债务预算安排的决议;作出了关于接受马清泉同志辞去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赵淑英同志辞去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张玲指出,区政府及财税部门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科学合理确定预算收入预期和支出规模。要把保障民生支出摆在首位,积极统筹财力,要加强政府债务的规划和审核,严格规范程序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债务资金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张玲强调,要树牢“人人招商”理念,把培育壮大产业作为核心竞争力,以增量扩张带动经济增长,努力提升我区实体经济的整体水平。要深刻理解“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深刻内涵,切实增强社区治理效能,持续形成工作合力,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实现共治、共建、共管、共享、共惠。要进一步城市精细化提升管理水平,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要善于利用人大代表力量,倾听代表声音、落实代表建议,形成工作合力,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硬件基础。要进一步优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机制,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切实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张玲强调,区监委机关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持续健全完善“阳光三务”工作的责任落实机制、基础保障机制、业务培训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要把全面推行“阳光三务”与全力推进信访减量退位结合起来,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借助“阳光三务”公开各类载体平台,真正把“阳光三务”工作做成让干部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实事工程”“阳光工程”。
张玲希望新任命同志要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始终牢记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助推新时代社会公平正义、全区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